2008年司法考试继承法要点及例题

1,传统支持协议

所谓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约定,由扶养人扶养被扶养人,被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合同在两个方面不同:(1)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条件是否履行完全取决于赠与人的意愿,即使赠与人不履行条件,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

例:甲乙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房屋赠与乙方,乙方承担赡养和安葬义务。B拒绝赡养A,擅自将房屋用于经营活动后,A诉至法院要求B返还房屋。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本协议为附条件赠与合同。b .本协议在a死亡后生效。

C.法院应判令乙方将该房屋返还甲方。法院应判令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c

2.遗产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三)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例:马军1991去世,妻子张华1999去世,留下一对夫妻五套房子。马军留下了3万元伤残津贴。张华1990以个人名义在公司集资,获利1万元。他们有一个儿子马明,死于1995。马明与胡芳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马飞。张华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她是表姐和再婚媳妇胡芳生的。2001,11,6月份拆了5套房子。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了《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胡芳获得价款补偿、提前搬迁奖励、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和使用权补偿* *共计25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81。(问题81,第三卷,2005年)

下列哪一项属于遗产?

A.提前搬迁激励

B.搬迁津贴

C.货币安置奖励费

D.使用权的补偿

答案:CD

3.领养子女的继承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建立而被收养人收养的子女。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了虚构的血缘关系,其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适用法律关于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子女与父母近亲属关系法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建立而消灭。

例:张在1岁时被王收养,并一直与王生活在一起。张成年后,在自己家里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2000年,王和张的亲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哪个陈述是正确的?(2006年第三卷问题22)

A.张作为第一继承人,有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作为第二继承人,有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的财产。

D.张灿恰当地分享了他亲生父母的财产。

答案:d

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继承法》确立了两个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第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该相等。第二,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平等。还包括四种情况。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勇气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第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第三,有扶养、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第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根据《继承法》第13条第二款规定,对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例:唐有A、B、c三个成年子女,2002年收养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a的生活条件不错,但他并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去赡养唐。b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c和A同居了很久。2004年5月,唐去世,遗产分配出现纠纷。以下哪个陈述是正确的?(2006年第三卷问题67)

A.甲方应分割遗产,不得分割或少分割。

B.b应该多分遗产。

C.c可以多分遗产。

D.D .可以得到一份合适的遗产。

答案:ABCD

5、对继承人以外的人的继承补偿

《继承法》第14条规定:“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扶养被继承人多于继承人的,可以给予适当继承。”

《继承法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照继承法第十四条享有适当继承权的人,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遗产分割中,明知不提出请求者一般不予受理;不知道南昌两年内没有提出请求和起诉,应该会受理吧。”

例:马军1991去世,妻子张华1999去世,留下一对夫妻五套房子。马军留下了3万元伤残津贴。张华1990以个人名义在公司集资,获利1万元。他们有一个儿子马明,死于1995。马明与胡芳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马飞。张华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她是表姐和再婚媳妇胡芳生的。2001,11,6月份拆了5套房子。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了《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胡芳获得价款补偿、提前搬迁奖励、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和使用权补偿* *共计25万元。请回答以下83个问题。(第三卷,问题83,2005年)

关于常胜能否获得赔偿,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应给予补偿,分配金额应少于法定继承人。

b应进行补偿,分配金额可等于或大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C.如果常胜知道法定继承人在没有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分割遗产,就失去了遗产分配权。

D.常胜要求参与遗产分割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1年内提出请求。

答案:公元前

6.遗嘱的推定撤销

遗嘱的撤销可分为明示撤销和默示撤销。遗嘱的明示撤销是指立遗嘱人明示撤销遗嘱。默示撤销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没有表示撤销遗嘱的意思,但法律规定,立遗嘱人的行为推定其有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意思。推定撤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人已立数份遗嘱,内容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遗嘱有数份,内容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经公证的遗嘱,如果是本人书写、他人代写、录音或口述,则不得撤销或更改。(2)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被撤销。(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例子:A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雇了一个保姆B来照顾A..为了感谢B,A写了遗嘱,写明自己的三个房间由两个孩子平分,现金全部给B..侯嘉立了一份书面遗嘱,将她所有的现金分配给她的两个孩子。不久A死了。以下哪个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第三卷问题69)

A.A之前的遗嘱无效B. A之后的遗嘱无效。

C.所有现金应归a d的两个孩子所有,所有现金应归b所有。

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