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税法自学考试试题答案

2009年7月自学税法参考答案1。选择题1-5 A B B D A 6-10 B A D C 11-15 A C . A D D 16-20 C A B C 21-25D B A C D C D 26-30 A D C D D II。选择题36 5438+0 AC 32 ab 33 ade 34 abce 35 abcde III。术语解释题(本大题***4小题,每小题3分,***12分)36。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征收的税的比例或金额。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重不重的重要标志。37.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的税收。38.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从销售的商品和劳务中扣除当期购进材料的价值和已购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的税金的一种增值税。39.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的活动。四。简答题40。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答:税收法律关系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可以是企业、机构或个人,但另一方必须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2.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单方面权利或义务的性质;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4.一旦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行为,就产生了税收法律关系。41.在中国哪些权利和许可应该征收印花税?答案:权利和执照照片:1。政府部门出具的房产证;2.工商营业执照;3.商标注册证;4.专利证书;5.土地使用证。42.简述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模式。答:国际上个人所得税有三种基本征税模式:1。分类所得课税模式;2.综合所得税模式;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43.简述税务行政补偿的构成要素。答:税务行政赔偿的主要要素如下: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2.有损害纳税人和其他纳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实;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实际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五、讨论题目(本大题目12分)44。如何理解税法解释的实质课税原则?答:实质课税原则又称实质课税、实质课税和经济观察,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定性征税原则是在经济生活多样化和交易手段复杂化的情况下,为保证合理有效的税收征管而提出的税法解释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对某一种情况是否应该课税,不能仅以其表象和形式来确定,而应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本质来判断,从而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为了增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专项纳税调整的透明度,形成社会监督,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减少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发生。6.案例分析(这个大题目是***2个小题目,每个小题目是10分,***20分)45。案例: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一纳税期内有如下业务:65438。2.采购其他应税项目原材料价值65438+万元(不含税);3.购买一台价值20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以上业务均有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以每吨3200元(不含税)的单价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货款已收;5.以每吨3500元的单价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开具普通发票);6.赞助1吨啤酒给一个展会,价值3200元(不含税)。7.向我厂员工发放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不含税);8.前期未抵扣的进项税8000元。根据上述材料和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并说明原因。答:进项税是1。适用13%的低税率,可以抵扣。2.进项税适用17%的税率,可以抵扣。3.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允许抵扣。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时,应计算销项税额。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时,销售额是含税的,应折算为不含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6.赞助啤酒被视为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7.自产商品分发给本单位职工使用,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结转本期抵扣。9.销项税额=[3000×3200+300×3500÷(1+17%)+32000]×17% = 1790548元= 65448元。进项税= 100×13%+10×17% = 14.7万元。10.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79.055-14.7-8000÷10000 = 1635600元。46.案例:作家吴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同时,她开了一家书店,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吴某2008年的收入如下: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获得顾问费4000元;2.某大学中文系兼职课程,一个月两次,每节课400元;3.出版个人作品集,收入2万元;书店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费、费用后净收入30000元。问: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吴某上述收入应如何纳税?请说明原因,列出公式。答案:1。顾问费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4000-800) × 20% = 640元。2.由于非全日制课程收入每月不超过800元,不征收所得税。3.出版个人作品属于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20000×(1-20%)×20%×(1-30%)= 2240(元)。4.书店收入为个体工商户收入,应纳税额= 30000×20%-1250 = 4750(元)。吴某今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640+2240+4750 = 7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