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民法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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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

作为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

制度和个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民商合一是广义的民法,我国没有正式的民法。

2.

古代社会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现代民法需要

1804

以2000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第一项资产

民事法典类)

。现代资产阶级民法始于

1897

发表于,

1900

1998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

。第一个社会所有者

民法典的含义是“苏联民法典”

(列宁)

中国民法通则

1986

颁布于。

3.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

4.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社会财富、

分布,

在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

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要特征:

a

主体地位是平等的。

b

一般来说,它是由有关各方自愿发生的。

c

遭受

价值规律的支配

人际关系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个人属性。

与实验对象的身体不可分割,

不是为了经济利益

它是一种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主要特征:

a

主体地位是平等的

b

公民权利的享有与行使相关。

c

它离不开主体的人,没有经济内容。

5.

中国民法具有以下属性:

a

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b

民法是文明法。

c

民法是

行为准则和裁判

d

民法是实体法。

e

民法是私法。

6.

民法的任务是:

a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b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c

保持正常的经济地位

秩序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