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分类

研究生教育在国民教育序列中属于高等教育。20世纪,我国研究生教育种类繁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根据学位层次,研究生可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前者简称“硕士生”,后者简称“博士生”。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研、教学或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高校和科研机构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而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而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取得创造性成果。

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我国研究生可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前者是指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也称全日制研究生;后者是指在校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上承担一定任务的研究生。

根据入学和考核方式的不同,全日制研究生可分为以下几类:

报考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包括参加10月入学考试攻读专业学位、1月参加管理类全国联考、高校教师在职硕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硕士等。)并通过单独考试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在校期间提供经费渠道的不同,研究生可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研究生(简称委托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①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自主选拔、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选择的双向就业选拔制度。学费全部由国家和学校提供,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户口和档案关系需要变更。

②定向研究生

A.研究生定向培养是指在招生时以合同方式明确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按规定标准提供给培养单位。

B.用人单位,即高等院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商有关部门确定)、政府、党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资助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可以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用人单位只能提供培养费用和委托培养。培训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训用人单位的范围。

C.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和考生本人共同签署的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D.定向生源形式:一是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研;二是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拔;三是从推荐本科毕业生做硕士生的人中选拔。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由招生单位负责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改变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第二、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即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定向生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给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E.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管理的内容

定向培养研究生将采用合同制。招生前,高校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研究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单位之间的合同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用人单位与研究生签订的合同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研究生学习期间用人单位提供的待遇、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1)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概念及其与国家计划培养研究生的区别。

A.高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是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对鼓励高校挖掘潜力,培养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B.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应当实行合同制。委托培训合同应由委托单位与培训单位、委托单位与委托学生签订。委托培养学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在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习期间和毕业后享受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C.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和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主要区别:培养费用来源和毕业分配方式不同。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返回委托单位;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非定向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主选择志愿,由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取。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合同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2)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A.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应当实行合同制。委托培养合同应由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签订。

B.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的合同应当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委托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毕业分配办法、培养费用数额和分配办法、合同有效期以及委托方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C.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签订的合同应包括委托培养志愿、所学专业、学习期间待遇、毕业分配办法、在委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违反合同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

D.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应办理公证手续。

(3)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形式。

A.从招生单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选拔;

B.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生单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C.试行委托单位招生(招收的学科、专业必须有学位授予权)、招生单位培养的办法。

采取第一、第二种形式委托招生,整个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承担,按规定标准录取,提出初选名单。与委托单位研究商定后(第一种形式委托生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出具录取通知书。

采取第三种形式委托培养的学生,由委托单位根据录取标准提出初选名单,经招生单位教师、教研室、系(所)审查同意,并经研究生院院长批准,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单位和委托单位联合发出录取通知书,或由委托单位录取后,转入招生单位。自费研究生,即自费研究生。自费、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入学时要转移户籍和档案关系。计划外研究生也需要参加国考,考试内容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考试成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但不能被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及时向其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教务处申请计划外录取。教学安排与计划研究生相同。修满学分,通过论文,可以获得与计划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三类研究生中,国家计划的非定向研究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的比例越来越少,而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费研究生的数量和比例也在不断增加。从长远来看,全面向研究生收费是不可改变的趋势。研究生阶段和大学阶段一样,不是义务教育,自然不能完全用纳税人的钱,自己承担一部分。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国家,义务教育经费急需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无法完全上学,所以研究生培养经费只能保持一定比例。研究生可以有更高的教学、科研和工作能力,一般来说可以获得更理想的工作和更高的报酬,有限的投入可以有可观的回报。而且在一个比较发达的社会,有资格读研究生的人是少数,适当的收费也是对入学资格的合理限制。

据统计,培养一个硕士研究生的成本在3万元左右,培养一个博士研究生需要4.5万元。自高校扩招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据统计,1998年,研究生15000人,博士生45000人。2005年研究生招生37万人,其中研究生31.6万人,博士生5.4万人。

一些新设立的研究生教育,比如MBA,已经收费了。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收费是大势所趋。以前国家支持某些公费研究生,是因为当时国家急需这个层次的人才。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所有新入学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但可以肯定的是,研究生全额收费后,其他配套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也会建立和完善,避免研究生教育成为富人的专利。

根据专业和目的,研究生可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类型研究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般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的学位类型以学位为主。

我国的学位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进一步细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进一步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760多个自设招生单位。普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是年初的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授予研究生身份。毕业时,如果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条例》的要求,可以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特殊研究生,即专业学位毕业生。265438+20世纪以来,我国批准的专业学位数量已达15。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与一般侧重于理论和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不同,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①特殊研究生相关知识。

专业学位与通常所说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异同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科研人才为主,学位类型以授予为主。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90年代初,为了加快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

一个专业学位的专业定位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是具有专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但大多只开设硕士。各级专业学位与我国现有的各级相应学位处于同一水平。专业学位名称为“XX(专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

B.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法

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以分为在职学习和脱产学习两大类。

比较简单的区分方式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6月65438+10月举行,称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全日制学生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一并举行。

C.专业学位的录取条件

专业学位招生条件最大的特点是要求报考人员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本科毕业,部分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学士学位。绝大多数专业学位都要求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考,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然而,也有例外。比如工程硕士中的软件工程领域,也是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开放的。d .专业学位入学考试

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包括5438年6月+10月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个国家级考试都有规定考试科目,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也不一样。对此,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每年在公布报名信息时都会公布相关计划。联考以外的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提出并评分,部分与联考科目同步进行。

E.专业学位的入学名额

无论是6月5438+10月的“联考”批次,还是年初的“统考”批次,招生单位的招生名额都要报上级批准。

相对而言,6月5438+10月的“联考”招生名额更为丰厚,有的甚至由招生单位决定。但为了保证教育质量,有自主招生名额设定权的招生单位不会下网,而是根据自己的教育资源和生源来确定招生名额。

另外,一些专业学位招生对某些领域的学生有一定的招生名额限制,比如管理硕士。2006年《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政府部门人员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该校当年招生名额的20%。

“统考”招生名额纳入高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

F.专业学位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6月5438+10月“联考”录取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并统一公布。各招生单位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面试)择优录取。

5438+10月的“统考”录取是教育部先标(按地区和专业),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的人大部分是跨线的。

G.专业学位教育证书

由于学习方式的不同,大多数专业学位教育只授予学位证书,但也有例外,如MBA、LLM、会计硕士、医学硕士和博士、建筑学学士和理学硕士,还有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兼备的“双证”。一般来说,“统考”学生是“双证”,“联考”学生是“证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我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过2年及以上时间,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本科毕业生水平的学生。未持有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属于同等学力。具体可参考同等学力的录入)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5)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委托或自费的硕士学位。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014对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取消了“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限制。1.法律硕士(非法学),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

(1)满足(1)中的要求。

(2)在高校就读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法学类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1)满足(1)中的要求。

(2)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管理学、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中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

(1)满足(1)中第1、2、4和5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经过五年以上学习,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应符合(1)中的要求。1.满足申请条件(1)中1,2,4,5的要求。

2.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参加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

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他是本单位委托的在职职工。经审批可开展免试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从初审中推荐规定数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日期前直接到申请人处进行复试并办理录取手续。推荐和录取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被录取的学生(含研究生教育组、农村教育硕士项目)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次参加统考。在规定日期内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免试资格。

除MBA、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学术类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受免试学生。研究生分为硕士生和博士生。要考硕士,一般需要考外语、政治、综合科目(根据报考专业不同)和专业课。考博士不需要考政治。

作为专升本、本科之后的研究生课程,如今中国大学的毕业生就业率不足30%,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很多问题。

在中国大陆地区,普通人一般称硕士毕业生为“研究生”,博士毕业生为“博士”。所以按照俗称,就成了“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的阶梯。对学历要求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毕业生,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毕业至硕士研究生录取当年9月1日),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者,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

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后(大专毕业至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专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和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及以上,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可报考同等学力考试。成人高校毕业生的成人教育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往届成人教育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本科。而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由于报考时(165438+每年10月中旬)未取得本科学历,只能以同等学力报考,与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同。高等教育

自考自考本科

毕业生在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无论是否取得学位,均可报考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在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工作满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有的学校还在这个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要求,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大学毕业生。具体申请,考生要提前咨询拟报考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每年65438+2月未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应在全国统一考研前向当地招办申请《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报考与本科同等学力的研究生。明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会发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和是否录取。党校函授课程

研究生党校函授实际上是党为了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而进行的内部培训。相对于国民教育(即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则“进口”更广,“出口”更松。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函授毕业生不享受国民教育系列同等待遇”。请与你想报考的单位确认考研的具体要求。从2002年起,大学毕业生(没有毕业证,但没有所有指定的学术科目,但有大学毕业证书)可以同等学力报考。四年制学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四年制学生证书,完成部分指定学术科目的学生)按不同学校的要求执行。同等学力1,本科及格;2.英语达到本科毕业水平;3.要求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4.复试时要加两门专业课(以上问题,第一、第四是各招生单位的相同要求,第二、第三招生单位的要求不同)。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委托培养或自行培养的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