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面试的时候,单位里两个同级领导给了你两个完全不同的关于一项工作的指示。你该怎么办?怎么回答?

征求上一级领导的意见,按上一级领导的意见办。这是出现异议后应该采取的程序。因为无论你听从两位领导的哪一个指令,你都会对另一个领导失去信心,无论你执行的指令是对是错。如果你执行了错误的指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那么你的上级也会追查到你,你也逃不掉,因为你没有执行正确的指示。作为下属,不需要两边都被上级施压。保守一点,你应该执行指令。除非指示紧急,来不及征求上级意见,否则可以进行比较判断,先执行你认为正确的指示,同时客观公正地向两位领导申诉,说明情况,以取得他们对你执行的理解,同时也有利于避免两位领导之间产生误会和矛盾,避免因为你产生新的误会。如果你不抱怨自己的辛苦,你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下属,对方领导可能会怀疑你是领导的团伙。所以作为下属,你要中立公正,不要让任何人看出你有明显的偏见。另一方面,如果征求上一级领导的意见,也要及时向两位领导反馈。如果你这样做了,两位领导不会责备你,因为你做得很明智。下达错误指令的领导可能会被老板骂,也可能会责怪你。即使他向你抱怨,他也不会真的讨厌你,因为你没有私心,你说话做事完全,光明正大。

这就是处理这个问题的逻辑和思路,绝不是某些人想象的那样:我可以随便处理,因为我是下属,因为我听从别人的指挥,我可以为所欲为,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