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咸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以统一书面形式公开招聘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3年,咸宁市事业单位将进行统一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展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渠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军人;

2.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入期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

除具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社会人才。

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第四,注册

(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注册、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报名认证:2023年2月24日9: 00至3月10日17: 00,报名者报名并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报名认证成功后,方可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接受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 00至3月2日17: 00,3月2日准时关闭报名窗口。

2月24日-3月1,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职位报考情况统计,供报考人员参考。

不会在3月2日上映。

(报名提示:3月2日17: 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核状态为“退回补充信息”的报名者将无法修改或提交个人信息。

因此,请尽量提前报名和补充信息,不要在窗口关闭时操作,以免报名失败。

)

(4)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主动撤回已选择的职位,可重新选择职位或补充信息后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其他岗位。

请认真阅读公告、张贴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并对每一项需要填写的内容仔细斟酌,认真填写,认真对待。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申请。

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表的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所填写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报考者报名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有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被查实后,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专业:《岗位表》所列“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部分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但由相关机构开设,且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相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密切相关的专业,经招考单位同意,考生可以报考,这部分专业列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一栏。

(六)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硕士及以上、博士生。请注意他们的不同和包容。

比如某职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者。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不能报考本科;如果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那么任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人都可以报考(例如,一个同时具有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社会学研究生学位的考生,可以报考经济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职位,也可以报考社会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职位,但不能报考经济学学士及研究生学位的职位),等等。

本人以所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不得以招聘后本人学历较高为由要求录用。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所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7)关于国外学历:除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应在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证明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缴纳证明等。)资格审查期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实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该专业的工作经历。

(九)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职位表中相关职位的年龄条件按年计算,从1+0开始。

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考生应在1992 65438+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考生应在1987 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考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填写时间为准,一般在2023年7月31之前。

2023年8月1之后毕业的人,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

“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与所需岗位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定义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释。

(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报名及报名信息填写较为详细,为确保报名材料顺利提交,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名者在网上报名前,用证件编辑并输入需填写的内容。

网上填报名表的时候,把准备好的材料一个一个粘贴到表格里就行了。

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

注册时必须下载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自动审核后上传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上传。

如遇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或联系湖北人事考试院解决。

在线注册技术

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 00至3月3日17: 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考试成绩。

(2)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如需咨询了解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咸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 00至3月6日24: 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务费100元(按鄂Q-F[2007]18号文件执行)。

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

3月4日9: 00至3月5日24: 00,符合考试费减免相关条件的人员,按照湖北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报考。

(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 00至4月2日9: 00,已确定报考人员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的录取文件,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周日上午。

2.科目:08: 30-10: 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 00—12: 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考试分为综合管理(A)、社会科学专业知识(B)、自然科学专业知识(C)、中小学教师(D)、医疗卫生保健(E)五类。

其中,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D类)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科目。

2.考试详情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 * *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3。

(三)关于考试比例的定义。

为实现竞争性选拔,原则上根据报名人数和职位计划数,可按3: 1的比例启动。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考试规定比例,需要取消、减少或降低考试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报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已支付被取消职位费用的考生将被全额退还。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由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成绩。

同时,试卷最低及格线出炉,低于最低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的试卷评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评卷和评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的评卷申请。

(5)重要提示

考生需持与报名一致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未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要提前关注考试当天的天气和考点附近的交通情况,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入围人数按岗位招聘人数3: 1的比例确定,如有分数并列,最后一名一起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者并排排列。

比如考生A、B、C、D、E的笔试成绩分别是72分、765、438+0分、765、438+0分、765、438+0分、70分,排名是65、438+0、第2、第2、第5。

(二)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或传真至招聘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填写。

八、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3: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3: 1,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拟保留的考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在面试公告中公开声明。

(2)面试重点评价考生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讲座、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报考咸宁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要进行身体和心理测试。

报考咸宁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面试后需完成本部门的试用工作(一周),试用工作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面试成绩100%。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自面试之日起5日内,因候选人弃权等因素导致入围候选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得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或实际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 1的职位,将单独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九、考试成绩计算

总分100%,换算比例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涉及专业测试的,招聘单位应当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比例。

计算总成绩后,入围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X.奖金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的政策要求,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本次征集,并参加2023年7月31日前服役满2年的西部地区“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统一笔试。

“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部分人员选择7月后报到,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以上计算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的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成绩)÷3+5分=笔试成绩。

已公开招聘、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上述人员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应主动下载填写《咸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

“三支一扶”人员由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街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 * *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太36号

4.审核完成后,于3月10(周五)下午前将审核表提交至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7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汇总并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惠政策。

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平行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和从高到低排序。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招聘单位将组织加试。

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照上述原则排序后,具有“优先”条件的候选人仍排在最前面。

十二。身体检查和检验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或被考察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同意,可以进行复检。

复检机构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确定。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于孕期女性考生,应遵医嘱暂停相关体检项目,待孕期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延伸调查考生在国家法定考试中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

考察过程中,还要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了解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

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三。宣传和就业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考察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影响就业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接到聘用通知后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对替补人员进行排名,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用期,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工资待遇。

十四。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其他人

(1)考生应在本招聘周期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联系不上。

如确实无法联系,招聘单位将据实记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如果我在公开招聘的所有程序中放弃,必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到招聘单位。

如果公告中的相关环节涉及替换人员,“替换”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替换,不一定要进行替换。

(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公开招聘考试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以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和欺骗。

本公告相关政策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所附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 *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附件1 2023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咸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x

附录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 * *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

附件4 2023年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

如果你对自考/成考有任何疑问,不了解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了解自考/成考地方政策,点击最下方咨询先生官网,免费获取复习资料:/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