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

答案来自:《普通民法》试卷(一)及参考答案。

(1)赵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的抚养权?为什么?

【答案】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天然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确实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取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本案中,钱某再婚是其应有的权利,不构成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形。因此,赵的父亲无权要求将钱变更为的监护人。

(2)赵是否有权要求父亲返还其继承的房屋?为什么?

【答案】被宣告死亡的人返还后,通过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有权要求父亲返还继承的房屋。

(3)赵是否有权要求孙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答案】不对。原件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可以不返还。该摩托车系孙合法取得,赵无权要求其返还。

(4)如果钱对赵仍有感情,赵与钱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答案】不能。如果死者的配偶已经再婚,即使另一方配偶再婚后死亡,也不能自动恢复与该配偶的婚姻关系。但是,可以通过重新登记缔结婚姻。

(5)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某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答案】不对。死者子女为他人合法收养的,未经本人同意,死者不能主张收养无效,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