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模拟试题及答案
案例1
为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交流与合作,决定由政府投资一座城市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国际会议中心,供国际高层次人才聚集。该项目位于城市的一个优雅的风景区。该工程已通过招标决定由甲承包公司承包,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同时也与监理公司乙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机构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
1.该地区地质条件不利,极其复杂多变,施工难度可能很大。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总承包商决定将基础工程施工发包给专业的基础工程公司c。
2.整个工程质量标准极高,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保证住宅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3.建设单位还要求监理机构对主体工程施工,无论是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还是精装修工程,都要严格控制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以达到合同规定的高标准、高质量保证率。
4.施工单位要求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砂浆材料、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和承重焊缝的强度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5.在建设会议中心与市区连接的高速公路支线和城市主要高速公路的前期,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路基工程的施工队填筑的路基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责令暂停施工,要求返工。但承包商对此拖延,拒绝返工,通过有关方面?劝?监理同意不返工,双方长期坚持,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度。
6.在某钢筋混凝土楼板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土建监理工程师了解到,该楼板的钢筋施工虽已通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签证,但设计预埋的电气暗管并未通知电气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此时混凝土已经浇筑了总量的五分之一。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2.针对以上情况,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该用什么手段来保证质量?请一一回答。
3、为保证工作质量,在什么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发出停工令,并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通过审核相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进行控制;
(2)通过发布指令性文件和一般管理文件(一般以通知的方式)进行控制;
(3)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包括现场监督、巡回检查和平等检查)的方式进行控制;
(4)通过规定质量监控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和活动;
(5)通过支付控制权的方式进行控制。
2.针对题目中提到的六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取以下手段进行控制(逐项回答)。
(1)首先,通过审核分包商的资质文件来控制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文件和报告的手段);然后通过审核总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实际上是分包商提出的基础施工方案)来控制基础施工工艺,保证基础施工质量。
(2)为保证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可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审查材料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单、试验报告等文件、报表和报告进行控制;
②通过平行检验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控制。
(3)通过制定质量监控程序,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通过现场检查和现场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过程
(4)通过现场监督和见证取样,控制混凝土拌合物、砂浆和承重结构的质量。
(5)发出停止施工指令,制止不合格填土继续扩大;通过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方式督促承包人返工。
(6)通过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防止质量问题的恶化和扩大;通过签发质量通知单进行调查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对处理方案的审查和批准,下达返工或整改指令,进行质量控制。
3、在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停止工作指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扭转异常质量;
(2)隐蔽工程未经依法检验合格,擅自封闭的;
(3)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被拖延,或者不停止工作质量状况可能继续发展的;
(4)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
(5)未经法定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未经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进入现场使用;
(7)未经监理人审批或资质不合格的分包商擅自进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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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材料:
一个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业主分别与某建筑公司和某安装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工程包括桩基,土建承包商将桩基分包给一家基础工程公司。桩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 * 1200,每根混凝土量为0.8m3,承包商报价为500元/m3,预制桩由甲方供应,每根350元。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桩基将于7月10至7月20日开工。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提供的预制桩不及时,桩基在13年7月才开始施工,在13年7月至18年6月基础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在19年7月至7月22日因不可抗力无法施工。合同约定,业主违约一天,赔偿承包商5000元;承包商每违约一天,罚款5000元。
问题:
1.以上延误中,哪些是不可原谅的延误?有哪些可以原谅的无赔偿延误?哪一个是有补偿的可原谅的延迟?
2.桩基的价格是多少?承包商对此项目的应付款项是多少?
3.土建承包商应该得到的工期和费用补偿是多少?
4.设备承包商的损失谁负责?应该赔偿的期限和费用是多少?
参考答案:
1,从7月10到7月12 * * 3天,不可原谅,赔偿延误(业主原因);
从03年7月13到08年7月18 * * 6天,这是不可原谅的延误(由于分包商的原因);
从7月19到7月22 * * 4天,无赔偿(不可抗力)是不可原谅的延误。
2.(1)桩基部分价格=122?0.8?500 = 48万元。
(2)承包人本应:
①有补偿费的可原谅的延误为3天,承包商应得到3天的补偿。5000=1.5万元;
(2)不可原谅的延误*** 6天,承包人应被罚款6?5000 = 3万元;
(3)承包人本应得=48-(1200?350/10000)+1.5-3.0 = 45000元;
3.(1)土建承包商应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2)土建承包商应得到的费用补偿是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除15000元。
4.(1)设备安装承包商的损失由业主承担。因为设备安装承包商和业主是合同关系,土建承包商和设备安装承包商是没有合同关系的。
(2)设备安装承包商的工期为3+6+5=13天。
(3)设备安装承包商应得到13的补偿?5000 = 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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