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旅游局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九点。

17:30。文化和旅游局的全称是文化和旅游局。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为例。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的集中统一领导。文化旅游局为行政事业单位,职责为:1,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2、规划和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3.行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4、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支持和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建设;5、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工作;6、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7、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8.推进文化系统劳动者管理体制改革;9、负责系统人员和机构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依法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基层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推动全域旅游。

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文电、会议、机要文件等工作。承办信息、信访、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接待等工作。承担局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处室和下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2.研究室:统筹本市文化、旅游的规划、计划和实施评价。负责文化和旅游政策、规划研究和发展形势分析,制定综合性文化和旅游政策。协调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的研究工作。进行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