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实习护士考试试题及答案

《护士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三年以上护理、助产类普通全日制专业课程,包括在教学和综合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践,并取得相应学业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另外:1。2011起,护理(初级本科,原专业代码003)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取消,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资格考试。

2.2011年护士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

3.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请在考区选择“军事”,在考点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军队院校。

4.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到学校所在地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仅供参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