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语考试二
20.甲方诉乙方未偿还贷款654.38+80万元。以下哪种情况可以认定为甲方借条真实(单笔)?
答:在调解中,甲方主张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乙方承认写了借条。若不能主张利息,可返还654.38+0.8万元,最终未达成调解。
B:甲方称原件是乙方借的,现在只有借条复印件。乙方承认自己写的借条金额为80000,但借条丢失无法提供。
c:甲方当庭出示借条原件质证时被乙方吃了。
d:庭审中,甲方说原件在B处,乙方认可,但原件丢失。
民法/民事诉讼考点巩固练习20答案
2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自主录取;有条件录取;文件发出命令。
选项A:2021 1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而作出妥协的事实,在以后的诉讼中,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该选项中,乙方认可书面借条是在调解中作出的,应视为达成调解协议的妥协和让步。因双方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乙方承认借款的事实不应在后续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即不应认定甲方借款属实。选项a是错误的。
选项B:2020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加以限制或者附加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综合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这是有条件录取。该选项中,乙方认可借款是其所借,但主张其所写借款金额为8万。乙主张的8万元借款与甲主张的654.38+0.8万元借款是否基于同一事实不得而知;即使基于同样的事实,对于A主张的654.38+0.8万元的借款,B只认可了其中的8万元,因此不能认为A的654.38+0.8万元的借款是真实的。选项b是错误的。
选项C:2065 438+0年7月1日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根据上述法律,如果乙方在法庭上吃了甲方出示的借据原件,其行为构成毁灭书证,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对于已销毁的借据原件,如果其复印件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则可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但不能直接依据B销毁借据原件推断A主张书证的事实属实。c选项错误。
特别说明:2020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书证掌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书证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对方主张的书证属实。”“掌握书证的一方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对方主张书证证明的事实属实。”1年10月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解释》第113条规定,“持有书证的一方当事人以阻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有其他使书证无法使用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或者拘留。在上述法律中,书证推定为真实,是指持有或者控制书证的当事人拒绝提交、销毁相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使书证无法使用的情形。在该选项中,乙方不是持有或控制书证的一方,因此书证不能推定为真实。
选项D: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明确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此选项中,甲方主张原件在乙方,乙方认可,构成自认。即使原件丢失,也不影响法院直接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即甲借款属实。d选项正确。综合以上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