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如何加分?

中考加分分为两类:政策性加分和竞赛获奖者加分。考生在同一类别中遇到多个加分项的,按最大加分项计,不能累计,但政策性加分项和竞赛获奖者加分项可以累计,但总分不能超过20分。政策类加分项目如下:归侨、侨眷子女、港澳特区考生凭侨办证明、台湾省省考生凭国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局证明,加6分。

2009年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荣立二等功或三等功以上、受到省委和省军区联合表彰或六级以上因公牺牲或伤残、从事飞行或潜艇等艰苦工作的军人子女,加20分。

革命烈士子女(凭民政局证明)加20分备案。竞赛类主要有这几点:运动类:

初中阶段至2009年5月9日参加市运会、省运会(指所有项目)或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记8分;参加市运动会或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学生计划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得6分。

在艺术方面:

12、2006年至2009年3月,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鉴定甲级、乙级证书者,加6分;获得小B级证书者加3分。

此外,在科学技术、劳动技能和计算机方面:

初中至2009年5月9日,在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加8分,获得二等奖的加6分;参加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航天、航海、车辆模型竞赛,中小学生计算机编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中小学生汉字纵横码输入竞赛,中学生劳动技术操作竞赛,获得一等奖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