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州大学招生简章【通知】

高校招生简章出现了,不知道的考生都来看了。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台州学院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你就能源源不断的获取高考信息!

台州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和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泰州学院。学校代码:GB代码11957。各招生省(自治区)的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第四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台州。是一所拥有近80年历史的全日制公立本科院校。学校坚持“博学、应用”的办学理念,努力建设一流学科和专业,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类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安徽、山西、河南、广西、贵州、甘肃、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招收本科生。对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泰州学院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州学院;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台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方案、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七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在各省(自治区)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协助招生办公室做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我校任命。

第九条学校招生实行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以及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的实际情况,结合我校近年来学生招生计划的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各省学生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剂各地网上联考生源不平衡问题。招生计划根据学生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确定的投档比例,按照自愿投档的顺序分批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其中,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统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达到省统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和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我校应用化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学前教育专业的,要求色盲、弱。学校录取新生对男女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统一考试。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除江苏省书法、法律专业考生外)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江苏书法专业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专业考试。详见《台州学院2020年书法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下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有关规定招生。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落实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理工科、文史类、艺术类分类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确定调休比例。人数不足的,参加平行院校(含服从志愿的院校)征集志愿录取或按规定抽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江苏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

普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等级为BC,要求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或C级及以上)。

艺术类专业7门必修科目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3门。

第二十一条一般考生入档录取原则:

江苏省普通考生录取采取成绩满足、按分排序、遵循自愿的原则;江苏省外一般考生录取采取按分排序,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入档录取原则: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录取采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标、分数优先、遵循自愿的原则;江苏省外地艺术考生录取采取分数优先、遵循自愿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普通考生入档专业(类)录取原则:

对于一般考生,学校会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

1.江苏省普通考生

先将入档考生所选科目的成绩折算成年级差分值,再将考生成绩和年级差分值相加得到的折算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比较原始分数、语文和数学科目总分(含加分);如仍相同,文史类比较语文(不含加分)、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比较数学(不含加分)、语文、外语成绩。

评分方法:对所选考试科目中取得的A+、A、B+和B的每一个等级,分别加4分、3分、2分和1分。

2.江苏省外普通考生

进入投档的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实际投档成绩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投档规则生成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考虑单科成绩等因素,排名由高到低。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对于艺术类考生,学校会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

1.音乐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专业分数线相同,依次对比文化分数线、语文分数线、数学分数线和外语分数线。

2.美术(设计)专业: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总分相同,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考语言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参加考试的外语,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三个专业纳入自动化招生。按大类招生的新生,入学时不划分大类。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后,根据自身专业发展目标和兴趣,在第三学期末参与大类分流,进入大类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我校派出。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江苏省物价部门(苏价费[2065 438+04]136号)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专业5200元,

理科专业5500元,

工科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嵌入式培训专业在原有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学生公寓住宿费每学年人民币1.400元(泰价费[2014]15号)。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复审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十一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鼓励优秀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学校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小檗助学金、鸿泰助学金等专项资助资金。,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联系信息

学校邮寄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监督邮箱:【邮箱?受保护]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各种媒体摘编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立即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