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财税考试辅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部分加工辅料的应税消费品。
2.委托代征代缴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代征代缴税款的法定代理人,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付时代收代缴税款。收货人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发货人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
例7:根据现行消费税规定,企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A.广告用样品酒
B.这家企业招待所的香烟
C.人参酒加工回收后直接销售。
D.汽车轮胎还债
答案:c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计算。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类似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应税价值的构成计算纳税。成分计税值计算公式:
成分计税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成分应纳税额×适用税率。
例8:某企业本月委托加工A类化妆品1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价格为11.700元/件;委托加工乙类化妆品5件,费用4万元,加工费1万元。化妆品税率为30%,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元。
51428.57
C.52428.57
答:答
分析:
10件A类化妆品由代理商加工,按照代理商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另外,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有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1700÷(1+10)。甲类化妆品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1000× 10× 30% = 30000元。
5件乙类化妆品委托加工,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成分计税值计算纳税,成分计税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40000+1000)÷(1-30%)=
企业代扣代缴消费税= 30000+21428.57 = 51428.57元。
4.委托加工回收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计征。
11种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允许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其消费税。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进口应税消费品
(1)采用从价计征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税额。成分计税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值=(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成分应纳税额×适用税率。
(二)实行定量定额法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根据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的应税价值和应纳消费税。
例9: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构成。计税价值公式是()。(2006年真题)
A.应税价值构成=(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B.应税价值构成=(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C.应税价值构成=(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D.应税价值构成=(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答案:d
解析: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计征,按照组成计税价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值=(海关完税价格十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值×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批准的关税计税价格。这个公式已经连续考了很多年了,考生要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