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都在济南工作,孩子在山东菏泽上小学五年级。现在想带孩子去济南上学。我该怎么办?这里...

希望这能帮到你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开发区就读中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开发区有正式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开发区工作一年以上;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开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4.在开发区有稳定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学生母亲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教育主管部门必须盖章),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请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凭正式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或备案)或营业执照、工作单位证明、暂住证、房产证或正式租房合同、学生母亲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学籍档案复印件、户口簿。在国家规定的班级人数(小学45人,初中50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绝。

第二步:联系好接收学校,请于每周一(寒暑假及开学一月内)持上述材料及学校的录取证明到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招生办一楼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转学手续;

第三步:持开发区教育部门批准的审批表和学籍档案到接收学校的指导办公室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