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常见逻辑错误摘要

一个想要拥有高效逻辑思维的人,可能会认为熟悉错误推理的方式是不积极的,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正确的推理无疑是第一位的。但在学习推理的过程中,只有知道错在哪里,才能不犯同样的错误,找到别人的逻辑漏洞。

以下是15常见的逻辑错误,希望大家在生活中都能善于发现和避免。

传统是一种既定的处理事情的方式。好的传统值得继承和发扬。作为一个整体,传统可以被视为一套积累的先例。

“事情过去是这样处理的”这一事实不能成为迫使后来者遵循老方法的充分理由。

采用什么方法,完全看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我们不分析它实际上是否值得就跟随习惯,我们将成为习惯的奴隶。

直觉上,我们认为两个错误的命题可以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其实还是两个错误的命题。

我们正在讨论的谬误,可以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述如下:“因为_ _,已经完成了,现在就应该做_ _。”

这个论点的推理依赖于先例独立决定未来行为的假设。事实上,先例不能为未来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支持。"是他们先动手的,所以我们应该以牙还牙。"

但是,如果他们做的是错的,我们的行为就变成了一种报复,双方都是错的,不能马上让这个行为变对。

在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对某一特定事物持有相同的看法,却没有考虑到是真是假,这是一个有趣的心理现象。

大部分都不是绝对正确的。民主的谬误是指,如果大多数人认为命题X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X是正确的。

如果社会上大多数人认为白的就是黑的,黑的就是白的,这个社会就是非黑即白的。

论点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论点中,我们应该关注论点本身,而不是提出论点的人。

如果一个人无视论证本身,故意攻击论证者,那么他就违反了这个原则。

所谓对的人就是不对的,即在与他人辩论时,通过向公众传递与论证无关的关于对手的信息,如生活中的负面信息,从而达到击败对手的目的。

理想的论点是通过证据让人们意识到某件事是真的。一个真正的辩论者只会运用推理本身的理性力量。

当然,你也可以诉诸暴力,而不是以理服人。人可以因为被逼而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但不能被逼去想自己不想想的事。

真相是无法通过强制手段传播的。人只有自由思考,才能接受什么是真,只有独立判断,才能确定什么是真。

专家是某一特定领域的权威。在论证中,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是合理的。但是咨询专家的时候,一定要警惕。

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论点:

史密斯教授说项目A非常好。

琼斯教授说项目A非常好。

约翰教授说项目A非常好。

因此,我们应该接受a项。

我们假设这三位教授是项目A相关领域的真正专家..

?但是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一下。没有一个教授告诉我们为什么他认为项目A是好的。教授们没有异议。

这个项目会被接受只是因为他们这么说。然而,占主导地位的应该是论点本身,而不是专家的言论。

我们通常希望用数量值来表达一个物体的“质量”,因为数值可以直观地表达实际利益,但也要注意它的局限性。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根本不存在可以量化的质量,因为如果质量可以完美地用数量来表示,那么数量和质量之间界限的基础就消失了。

很多重要的东西是无法量化的,比如爱、美、善、正义、自由、和平等等。

我们如何衡量它们?它们有多重?速度是多少?费用是多少?试图量化不需要量化的东西,是一种亵渎。

假设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个重要的职位。在浏览候选人信息时,您看到X学院的一名毕业生,Peter。你知道X学院在这个领域是出了名的,于是你立刻决定拒绝他进入下一轮面试。

这一刻,你产生了谬误。

你的谬误的根源如下:知道一个来源是坏的,你就假设这个来源的一切都一定是坏的。这不一定是真的。

人类天生是分析型动物,喜欢分解事物,即使没有物理结构,也会在精神上分解,以求全面理解。

但是分解只能针对合成的东西,光有分解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能够把它们重新组合成一个整体。

分析的目的不是简单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而是找出这些部分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最终形成一个整体的。

用数学术语来说,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如前所述,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例如:

人体是可以按照化学元素分解的,但如果我们宣称人体相当于一堆化学元素,那将是对最简单推理的盲从,是向还原论的谬误投降。

当我们选择性地只关注整体的一部分时,就会出现这种谬误。例如:

当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缺点,并因此认为我们已经完全了解了这个人的本质时,这个谬误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如果说人类是天生的分析动物,那么人类也是天生的分类动物。

我们把一个事物放到一个与之有共同点的大范畴里,从而加深对事物的认识。

把事物分类错误,比如把苹果当橘子,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我们把事物归入错误的范畴,是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正确认识它们,而没有正确认识它们的原因是我们松懈的态度。

我们已经讨论了几种旨在让我们错过真正论点的谬误形式,它们通常通过转移我们对当前事物的注意力来起作用。

正如我们在对待人而不是对待事物的谬误中看到的,我们通过提供与争论无关的爆炸性情绪信息来攻击对手。

混淆提供了这种策略的另一个例子:故意呈现一些不相关的情绪信息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这种谬误有两个特点:

1.它直接诉诸情感,而不是推理;

它提供的信息与要提出的论点无关。

当我们无法对一个论点做出合理的回应时,我们会用这种策略来假装这个问题不值得认真对待,而只是一个可以一笑置之的问题。

让人们对一个论点发笑是反对它的有力方式,但这种方式对论点本身的价值没有影响。

如果辩手不能让观众对论点本身发笑,他可能会试图把对手当成一个笑话,把观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比如对手在演讲中的结巴等等,以此来避免自己赢不了的辩论。

英语中的困境来源于希腊语中的两个词,翻译过来就是“两种可能”。

生活中确实存在“或者”的情况,也就是只有两种选择供我们选择。

这种谬论试图给观众一种紧急情况的幻觉,迫使他们在幻觉制造者给出的选项中做出选择。

当两个选项都不太吸引人时,这种紧迫感就显得尤为重要。

假设我给你两个选项A和B,我希望你选择A,于是我说:“A确实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选择,但唯一的备选B会更糟糕。你当然不希望这样。”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谬误,直接从拉丁文翻译过来就是“后来发生了,所以是它造成的”。这种谬误源于粗心。

在因果关系中,原因总是发生在结果之前,所以大家会有一种错觉,认为发生在结果之前的就是原因。

一个有哲学倾向的原始人有一天突然注意到,鸟儿总是在太阳升起之前歌唱。

由此,他高兴地得出结论,是鸟儿的歌唱导致了每天的日出。他犯的是因果关系优先顺序的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