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考真题
有人说:“一个诗人在历史上看似神圣,而隔壁的诗人却是个笑话。”那还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的画像。他们都在脱下外套,戴博,他们似乎是脱节的。《辋川图》中的人物都是儒者冠羽,态度惨淡。我们只觉得他们当年的旖旎,只觉得他一苦就掉进了醋坛子,我们在浣花溪边瞻仰工部草堂,想起杜老经典伊伊酒在毛子里的模样,唱着澎湃的浪花,管不住的风骚,他在耒阳被牛烤白酒气得死去活来的场面,不堪入目。对于死者,我们照例是藏恶扬善,更何况古代的诗人,他们的文字是传承的,好像是有恶意的,哪怕有点古怪,也要美化一下,可以作为参考。王模乔掉进了醋缸。那是他自己的醋缸,不是我们的水缸。杜工部在旅途中遇到了麻烦,但他厌倦了耒阳知县,没有问我的家人。普通人读诗,就像看剧一样,在前台欣赏就好,不需要跑到厕所后面打听女主角的生活。即使听到很多奇闻轶事,也只是合作为梨园讲故事。
如果隔壁住着诗人,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几乎家家户户都写着“诗永流传”,但知道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双收的人,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杰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会觉得一文不值。他会给我一个白眼,我看着他肯定不喜欢。这位诗人不常去理发店。他的头发看起来像飞行的天蓬,狮子狗和艺术家。如果他穿汉服,那他一定像个瞎眼算命的,脚是泥的;如果他穿着西装,他一定像白俄罗斯卖毯子的人一样,满身灰尘。他游手好闲,白日做梦,无病呻吟,时而隐居,闭门谢客,时而常年流浪,处处居家,时而嘻嘻哈哈,时而暴饮暴食,时而穷困潦倒,时而挥金如土。如果她是个女诗人,她可以嘴里叼着一根大雪茄;如果是男人,他崇拜各种各样的女人。他喜欢烟,喜欢酒,喜欢孩子,喜欢花,喜欢小动物——看到老鼠能做一首诗,摸到胸前的虱子也能做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在许多方面与其他人不同。一个男人告诉我,他曾经住在一个诗人的隔壁。有一次一起去长途旅行,诗人把牙刷留在家里给妻子用。他问:“你用了吗?”诗人吓了一跳,说:“你们一人用一个吗?”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特别容易引起误会。勃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看法》,描述了一位西班牙诗人,他如此喜欢观察社会生活,以至于被误认为是间谍。多么讽刺啊!他穿着破旧的黑衣服,拄着拐杖敲着地,身后跟着一只又秃又瞎的老狗,看着鞋匠修皮鞋,看着人们把柠檬片切成饮料,看着火盆烤咖啡,看着半只眼睛看着书摊。不管是谁虐待牲畜,诅咒女人,都逃不过他的注意——所以他很可能是个间谍,并向国王报告了他的观察结果。看他的样子,他有点老了,还有那两道眉毛,多亏了他的眼睛活在下面!鼻子的形状和颜色像鹰爪。a被杀,a B失踪,a C得到小三——难道不都是他的错吗?他费了这么大劲,都不知道拿了多少钱。大家都说他回家吃饭,灯光明亮,墙上挂着四幅名画,二十个裸女给他一个盘子换。事实上,这个可怜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他住在桥附近的第三栋房子里,这是一栋新粉刷的房子。满大街的人都能看到他跷着二郎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打牌,吃奶酪蛋糕和水果,十点钟睡觉。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旧的外套,踩着没膝深的泥,吃着面包壳,脏得跟一条薰鱼一样!
这位西班牙诗人很幸运被认为是间谍。在另一个国家,这样一个多疑的诗人可能会成为间谍的目标。
一个变戏法的人总要说几句咒语来迷惑他,增加他的神秘感。一个诗人不能不有点庸医的味道。他要么是谪仙,要么是天才,要么是梦笔生花,总有那么一点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他们写诗的时候可以直接祈求上帝的帮助,就像被仙女附身一样。
从一粒沙子看到一个世界,
从一朵野花看到一个天堂,
把握在你手心里的就是无限。
把永恒放在一瞬间。
如果你没有一点智慧,能说出这样的废话吗?你不明白吗?你是个傻瓜!如果你说你懂,你就可以置身于优雅的森林之中。天知道你懂不懂。
大概每个人都有过当诗人的经历吧。在“怨黄反,怨蝶成双”的季节里,看花谢也是令人恐惧的,听猫喵也是令人心酸的,诗也就来了,像树枝松弛一样自然。但中国入世后,逐渐变成了“煮熟的鸡蛋”。散文从门进来,诗歌从窗出去。“嘴唇只有在不会接吻的时候才会唱歌。”一个人到了一定年纪,依然有一颗童心,历经风雨,依然可以诗意盎然。他是有福的,他是诗人。
诗歌是卖不出去的。一首新诗,如断几根须,可以出稿,但代价还是轻的。恐怕就像牡蛎肚子里的珍珠。这是一种疾病。需要多长时间的磨炼和修炼才能成功?我在哪里可以找到我的雇主?诗歌装饰不了富人的客厅,也娱乐不了读者。富人要的是稀世字画,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歌,短小无用。诗歌就是这么没用的东西,所以一个诗人和诗歌住在隔壁,自然是个笑话。未来是否会成为历史上的神圣,也是非常渺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