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军事文职?

军地文职有部分从事科研、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部分服务于机关、院校、医疗机构内部的行政事务和生活保障干部;文职干部原则上不得分配到师级以下作战部队、实验训练部队和警卫部队。

文职干部承担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同的义务,享有与现役军官同等的工作、学习、参与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按照隶属关系和现役军官担任的职务,构成上下级关系或者同级关系,工作需要时可以转为现役军官。

扩展数据

人员来源: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接引进和积极军队人事改革相结合的公务员招录录用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适用于新招聘的正处级以下管理岗位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适合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现役军人转为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择符合退役条件且拟退役的现役军人。此外,管理岗位文职人员实行聘任制,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实行聘任制。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