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业局管什么?

农业和农村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协调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

2.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贯彻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和农村宅基地的改革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

4、指导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培育和保护农产品品牌的建议。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管理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

8、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贯彻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防治重大农作物病虫害,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项目,根据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禽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