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要求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要求如下:
在校期间,在教育部主办或联合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完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试, 且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高职院校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高职院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原则:
教育部门规定的“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录取制度,按照当年单独招生的录取政策负责处理相关问题。考生基本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采集。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愿意放弃本次单独录取的考生,必须到高校招生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专业或转学。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更改成绩,不再允许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