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以下效力待定的合同为:甲方授权16岁的丙方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出售给乙方。
2.甲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又犯罪的。在下列关于A是否构成累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如果后一种犯罪发生在前一种犯罪实施后5年内,则可能构成。
3.在行政法渊源与效力冲突的解决上,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是正确的,如何适用不确定,由国务院裁决。
纳税服务是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行使权利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组织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服务措施的总称。
这是纳税人的基本需求,是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也是税务机关的义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税法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宣传的内容要广泛,包括税法、税收政策、各种税收手续、税收知识等。其作用是潜移默化地增强全社会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
税收咨询指导的对象是特定的纳税人,其内容应具体明确。税务机关的回复和指导应及时、准确、权威,其作用是直接指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轻纳税人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带来的负担。
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有了法律依据,在税收工作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纳税服务也从传统的道德范畴上升为法律义务,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就要求征税人和纳税人都要充分理解其内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征收主体,要切实履行新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纳税服务理念,要“把纳税人当客户”,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
以依法治税为前提,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确保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积极拓展对纳税人的服务范围和空间,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同时,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营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