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待遇怎么算?

以下是全国统一的工资标准:

一、基本工资:

店员2800元;

店员3000元;

副厅级3100元;

正厅级3300元;

副处级3600元;

4000元级别;

副厅级4400元;

正厅级5000元;

副部级5500元;

正部级6000元。

文员三周年,按文员对待;科员待遇为正科级五年;米的十周年作为米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厅长或副科长的职务和级别

级别十周年,正处级待遇;基本工资首次由累计年限对应的岗位待遇决定。

二、工龄工资:

每年虚拟年按月支付60元。每三年一次。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6月5438+10月停发,继续发放至次年6月5438+10月。每三年一次。

四。补贴工资:

1,车补,随工资按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每一笔进十。

2、取暖费补贴,一年发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每发一入十。

3、考勤津贴,正常工作每天扣30元,不计每天扣30元,病假、事假经单位领导批准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等0元。每三年一次。

4、山区补贴,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贴,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次。

5、地区差别补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金和医疗补助外,现有的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补贴全部取消。

五、新员工基本工资的确定方法:

高级中学、技工学校、中专学校由办事员确定;

专科由工作人员决定;

本科按副厅级确定;

硕士学位由官方级别决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每三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