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局主要管什么?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对农业、农村、农民中的不合理现象进行教育和处罚,分为两部分。一是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投放农作物种子、种苗和投入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它还负责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植物检验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蔬菜发展基金征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还将查处农业违法案件。二是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农民劳务和费用发生纠纷,也会进行调查和处罚,保护农产品不受污染。
法律依据: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二)现场查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三)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入笔录;
(五)填写预定格式、编号,加盖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的数额、时间和地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