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地点和电话
2.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受理时间为24小时,受理部门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为12333。
3.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举报,受理时间:9: 00-12: 00、14: 00-18: 00(法定工作日),受理部门:机关纪委、行署,联系方式:631665438+。
扩展数据: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本市就业。制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制定和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制定本市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政策。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
6、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和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
8、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制定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和重点聘用外国专家的政策、管理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制定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
10,负责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部门的规定,承担督查和绩效评估的相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