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市宝山区中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入学”如何实施?

每年招生前期,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公办中小学相应的户籍范围(校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受人口引进、出生高峰、新建居住区、新开学校等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每年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户籍适龄儿童和年满6周岁、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不试行。主要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免于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统筹安排。

公办初中:根据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收具有校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不试行。政府委托的私立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进入公立学校。

此后,上海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信息登记注册,以现代化手段有效落实“免试对口招生”政策,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匹配锁定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学校,控制择校现象,促进学校均衡优质发展。

2.「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招生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方式,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注册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登记系统”于4月5日对外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便捷服务。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及招生政策问答;咨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和学校招生范围;查询孩子入学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的面试和录取通知书。

三、适龄儿童如何登记小学入学信息?

小学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必须登记其小学入学信息。

2月25日前,家长应比对确认适龄儿童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如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他们应该去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持有的《上海市暂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当与其父母持有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4月9日-4月23日为小学招生信息登记日:

幼儿园适龄儿童家长登记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本市登记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时,父母可以选择在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读的意愿,父母可以选择子女在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经确认不得变更。

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明,到各街道(学区)、镇指定的报名点登记子女入学信息,领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请家长注意各街道(学区)、镇公布的录取时间、地点。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以通过手机获得“上海基础教育”发来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注册信息已经注册。您可以登录www.shrxbm.cn查看招生政策和您孩子的招生通知。用户名是您孩子的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是您孩子入学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是本市小学招生信息登记的截止日期,已登记的招生信息不会发生变化。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脱离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单独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登记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的,凭解珍镇社区事务接待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登记入学(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根据户籍学生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户分离工作。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市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细则。

具有本市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居住地登记办法入学。具有本市户籍居住在廉租住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和相关居住证明到廉租住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在沪农民工子女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3]73号), 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持有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暂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或父母一方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暂住证》满三年(首次发证日至6月30日),且连续三年(首次登记日至6月30日)在本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市书记子女入学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六、如何核实本市公办小学注册情况?

5月21-5月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注册验证日。请家长按照通知的地点进行登记核实。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本人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的还需携带本市单独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暂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上海市暂住证。

各指定登记核验点将对适龄儿童父母携带的证件进行核验,并通过居住证读卡器对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居住证及有效期进行核验,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的灵活就业登记证信息进行比对。证书信息有误的,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