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

综合考试包括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是各专业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播电视工程。考生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专业参加考试。

该证书的有效期为: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周期为2年,即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参加全部四门科目的员工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但不要求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几门科目或者哪些科目。

有些考生认为至少要通过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门,这是不准确的。另外,免试部门科目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