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税务师税法考试真题:计算题

在税务师税法考试中,计算题是大多数考生比较头疼的问题。只有掌握不同题目的方法,才能举一反三,提高做题的正确率。下面深空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历年税法计算题,赶紧来看看吧~

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08年第二季度的业务如下:

(1)对企业的贷款,取得利息收入0.8亿元,利息支出1.6亿元。

(2)卖出价格2200万元转让债券,2017年6月买入价格14万元买入债券;该金融机构在2008年第一季度转让债券时损失了80万元。2065438+2008年末,转让债券仍存在1万元的负差额。

(3)为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取得手续费收入53万元;代理发行国债赚取手续费收入67万元。

(4)租赁居民贾的店铺作为经营网点,租期3年,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租金。缴纳本季度房租税共计42000元,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自动存取款机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54.38+0万元,税额654.38+0.3万元。该设备已被记录为固定资产。

以上收入均含税。本季度取得的相关票据均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以下问题。

1,商业(1)销项税额为()万元。

A.362.26

480.00英镑

C.384.00

D.452.83

考试中心贷款服务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案d

解题思路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所获得的全部利息和基于利息的收入作为销售额,不扣除利息支出。营业(1)销项税额=8000/(1+6%)×6%=452.83(万元)。

2.商业(2)销项税额为()万元。

A.35.09

乙40.75

C.43.20

D.124.53

考点金融商品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案b

对于金融商品的转移,按售价扣除买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金额,所转移金融商品的正负差额为盈亏平衡后的销售金额。抵销后出现负差额的,可以结转至下一纳税期间,用于抵销下一期间已转移金融商品的销售金额,但年末仍有负差额的,不得转移至下一会计年度。

本课题第一季度的亏损在计算第二季度收益时可以扣除,但2018年末仍有100万元的转入债券负差,不能结转;商业(二)销项税额=(2200-1400-80)/(1+6%)×6% = 40.75(万元)。

3.商业(3)销项税额为()万元。

A.6.79

B.3.18

三点零零分

D.7.20

考点直接收取的金融服务销项税额的计算

回答a

解决问题的思路是直接收取金融服务费用,按照收取的手续费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商业(3)销项税额=(53+67)/(1+6%)×6%=6.79(万元)。

4.该金融机构本季度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486.54

487.17

477.72

D.487.35

考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案b

解决问题的销项税额合计=452.83+40.75+6.79=500.37(万元);

缴纳季度租金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 4.2/(1+5%)×5%+13 = 13.2(万元),

该金融机构本季度应交增值税= 500.37-13.2 = 48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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