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起诉的真正问题
据审判长介绍,这是自1992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以来,中美之间多起知识产权纠纷中,原被告与被告在未进入正式诉讼程序的情况下达成和解的首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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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世界知名的美国考试权威,一边是国内鲜为人知的培训机构。按常理来说,本应站在“你考,我训”利益链条上下游的双方,为何会展开知识产权官司,却为何最后不了了之?这件事还得从双方说起。
双方的和解
对于中国的普通大众来说,GMAC可能是一个奇怪的英文字母组合,但当涉及到GMAC主办的GMAT考试时,它将影响到世界上所有想进入世界顶级商学院学习MBA和其他MBA项目的申请人。截至2009年底,GMAT已被全球65,438+0,500所商学院和65,438+0,800个工商管理学习项目采用为入学考试,不仅包括哈佛、沃顿、斯坦福、瑞士IMD、法国INSEAD、LBS、LSE、牛津、剑桥等欧美顶级商学院,还包括中欧、长江、北大国际等国内知名商学院。换句话说,GMAC更像是全球超过65,438+0,500所商学院和65,438+0,800所MBA和其他商业研究项目的守护者,包括哈佛、沃顿和斯坦福。对于数十万有意申请世界顶级商学院MBA及其他商科学习项目的考生来说,GMAT成绩已经成为评价申请人是否具备全球各大商学院(包括中国的中欧、长江、北大国际等独立商学院)MBA项目工商管理深造资格的主要标准。参加GMAC主持的GMAT考试,取得700+的高分,相当于拿到了一张世界顶级商学院的“黄金敲门砖”。而且,GMAT分数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申请人奖学金的高低。
GMAC和波森交集的由来是GMAT考试。
作为一个专注于GMAT、托福、SAT、LSAT等外语考试培训的后起之秀,在2008年之前,博森的名字几乎没有出现在有公众影响力的媒体上,也没有他的老对手新东方那样为公众所熟知。即使在海外考试培训圈,博森的知名度也远不如博森创始人、新东方GMAT/LSAT原讲师关卫东。2009年,博森在GMAT考生中逐渐出名,是因为在2005-07年,博森经过培训取得了GMAT700+的高分,并逐渐进入美国顶尖商学院学习。根据一项对美国留学的商科研究生的调查,美国排名前20的商学院每年只录取200名左右来自中国的MBA学生,但根据GMAC官方公布的数据,2008年有11287人考取了中国的GMAT。根据博森提供的数据,2008年,超过70名博森GMAT学生拿到了美国前20名商学院的OFFER,也就是说,在美国顶尖商学院就读的中国学生中,每3名就有1名来自博森。由于GMAC在中国没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在中国并不知名的博森,却因为这些来自中国、正在美国名校就读的高分考生而引起了GMAC的关注:他们召回了自己的GMAT考题,并把所有的套题都与他们的老师关伟东的名字简称“GWD”分享。更进一步,在各大门户网站和备考论坛被GMAT考生视为“秘籍”和“真题”,而GMAC根据字母“GWD”在网上找到始作俑者关伟东,再找到中国GMAT训练场“隐形大户”博森。
和解背后
因为GMAT考试含金量高,GMAC规定全球统考报名费高达250美元,折合人民币2025元。因为考试规定考生可以多次复试,而GMAC在多次考试中按照最高分给考生报考的商学院寄送成绩单,考试报名费也是按照报名人数重复收取。因此,参加GMAT考试的成本绝对不小,尤其是对于为了取得理想成绩而反复参加考试的中国考生来说。2008年中国(不含港澳台)有11287人/次参加考试,GMAC每年从中国赚取数千万元的考试费,这还不包括延期考试报名费、考试资料费等其他收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申请商学院的人数呈爆炸式增长。与2007年相比,2008年中国考生总数增长率创历史新高,达到47%。对GMAC来说,中国确实是一个大市场。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全球申请人数增长最快、重复申请人数最多的市场,GMAC一直在重点关注。7年前,ETS(教育考试服务)首次联手GMAC和新东方,在中国起诉新东方,理由是新东方“未经同意,复制、出版和发行其拥有版权和商标权的GMAT、托福和GRE试题”,侵犯了其版权和商标权。新东方最终赔偿ETS和GMAC经济损失及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374万元。作为新东方GMAT和LSAT培训的创始人和先驱讲师,管卫东见证了7年前新东方和GMAC的恩怨。
七年后,事情发生了变化。在美国,GMAT考试机构被GMAC从ETS手中收回并移交给ACT。在中国,新东方GMAT的先驱讲师关卫东自己创业,将GMAT的培训模式从单一的面授结合成了FMA的教学体系。培训费远超新东方3000元的定价,达到6800元/人。正是由于GMAC允许考生多次重复考试,而GMAT按照一个时间段采用相同的题库方式,成为原被告与被告诉讼过程中唯一的争议点:GMAC认为,正是由于“GWD”套题的传播,造就了博森培训的高分传奇;博森坚持认为,“GWD”的传播已经成为互联网上的一种群体行为。每个考生都可以很容易地从相关网站获取GWD集的内容,用于自己的考前培训,但获得700+高分的考生比例仍然只有7%左右,没有绝对的变化。因此,博森独特的FMA教学体系是帮助考生取得高分的利器:GMAT作为商学院的入学考试,不同于美国流行的研究生考试GRE。GMAT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商业思维测试,它将候选人置于一种接近真实商业决策思维情况的测试中。博森的FMA教学体系,帮助考生通过短短四天的面授,快速建立能够理解GMAT的大体思维体系。再者,建议考生使用大量的“远程模考”题型进行模拟上机考试,同时每周固定时间安排业内名师关卫东和嬴稷对考试难点进行答疑。所以,博森坚持自己优于教育思维和培养模式。因为这种教学体系有助于考生大大缩短备考时间,减少考试次数。因此,这也影响了GMAC从GMAT获得重复检查费的利益,这是对博森提起诉讼的核心原因。在GMAC向法庭提交的2米厚的起诉材料上,网上流传的所有GMAT题一般都被称为“GWD”,分享GMAT考试内容和解题思路的考生也被称为“GWDers”。起诉书的核心内容是对《GWD》内容的侵权和对《GWDers》的侵权。最终,在这起诉讼中,GMAC作为GMAT考试的著作权人,不仅越过了《GMAT考试代理法》,也没有指向新东方。而是把矛头指向了波森,可见其重要性。
相比2003年ETS起诉新东方的一幕,本案中更具戏剧性的一幕是,作为被告的博森在法院第一次开庭时就爽快地承认了侵权责任,但表示侵权更多是出于无奈,因为当时即使在国内也没有官方渠道可以直接获取GMAT备考资料,广大考生回忆考题用作课堂教材也确实是出于无奈。他曾多次表示真诚愿意和解,这几乎引起了他的诉讼代理人的惊愕和严谨建议,更让原告吃惊。被告尊重知识产权、承认错误的诚意,成为这起跨国知识产权纠纷得以和解的直接原因。
(本文来源: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