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压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
情感表达了人与客观事物之间极其复杂的关系,以及客观事物对个体的各种意义,构成了无数的、非常多样的情感范畴。情绪的无限复杂的表达方式是从儿童逐渐发展到成人的。解释婴儿时期情绪的发生和分化,有助于理解情绪的多样化类别。
新生儿表现出一种弥漫性的情绪攻击,他们对巨大噪音、疼痛、饥饿、湿尿布或瘙痒的反应几乎相同。随着年龄的增长,引起宝宝情绪的情况变得复杂,宝宝的情绪也逐渐丰富多样。加拿大心理学家Blease在1930-1936期间,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关于情绪分化的理论。她认为婴儿的原始情绪可以被视为“普遍兴奋”。这是一种未分化的反应,包括一些不协调的内脏和肌肉反应,是由一些强刺激引起的。在宝宝从出生到三个月的发育过程中,情绪逐渐分化,发展为痛苦和快乐。这两种一般的积极和消极情绪反应在一年内进一步划分,痛苦分为愤怒、厌恶和恐惧;幸福分为欣快和亲爱。
中国心理学家林传鼎在1947-48中提出,基于对1-10天出生的500多名婴儿的观察,新生儿的情绪不能认为是无差别的一般兴奋,而是明显分化为两种情绪反应:快乐,代表生理需求的满足;不愉快,代表生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林传鼎指出,从婴儿出生到三个月结束,六种情绪反应可以相继发生:欲望、喜悦、厌恶、愤怒、恐怖、厌倦,但并没有明确区分,只是在开心或不开心的轮廓上加了点东西,主要是面部表情。他还认为,当婴儿长到两岁时,大约有20种情绪反应,如爱、对人的尊重和同情、对事物的好奇和羡慕、对评价的羞愧和失望、消极的厌恶、仇恨和愤怒以及恐惧。
儿童情绪的分化发展,从基本的自然需求是否得到满足,逐渐发展为具有社会内容的情绪表达。这与儿童生活的社会范围不断扩大以及成人的受教育程度直接相关。苏联心理学家雅柯布逊把儿童年龄发展中的情绪变化概括为:情绪的冲动性和情境性逐渐减少,稳定性逐渐增加,情绪生活逐渐社会化。
[情感的两极性]
情绪是两极的。首先,它表现了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的相反性质。比如满足与不满足,快乐与悲伤,爱与恨等。每一对对立的情绪之间都有很多程度的差异,表现为情绪的多样化形式。构成肯定或否定两极的情绪并不是绝对互斥的。客观事物是复杂的,一个事物对人的意义也可以是多方面的。因此,在同一个事件中,两极对立的情绪可以同时出现,也可以先后出现。比如为崇高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亲属,既体会到了为国捐躯烈士崇高爱国主义的荣誉感,也深深感受到了失去亲人的悲伤。这一经历反映了革命者的顽强精神。
情绪的极性可以表现为积极或赋能,消极或降低。积极的、赋能的情绪可以提高人的活动能力,如愉快的情绪驱使人积极行动;负面的、使人衰弱的情绪会降低人的活动能力,比如悲伤导致的抑郁会削弱人的活动能力。在不同的情境或不同的人身上,同样的情绪可能同时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属性。比如,恐惧很容易抑制行动,削弱人的精力,但也可能驱使人调动精力去对抗危险情况。
情绪的极性还可以表现为紧张和放松(释放紧张),往往表现在人的活动的关键时刻或人的处境最有意义的关键时刻。比如考试或比赛前的紧张,关键时刻这种活动过去后紧张的释放和放松的体验,就可以代表这种两极分化。紧张取决于受环境情景影响的行动和任务的性质,如客观情景赋予人们需求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还要看人的心理状态,比如活动的准备状态,注意力的集中程度,精神活动的紧张程度等等。一般来说,紧张是与活动的积极状态相联系的,它引起人们的压力活动。有时过度紧张也可能引起抑制,导致行动解体和精神疲劳。
情绪的极性也可以表现为兴奋和平静。兴奋情绪是强烈的、短暂的但具有爆炸性的体验,如愤怒、狂喜和绝望。激情往往与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的事件的发生有关。同时又是意料之外,与原本的愿望和意图相悖,不受意志控制的。短暂而激烈的激情的对立面是平静的情感。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处于一种平静的情绪状态。在这种场合,人们可以从事连续的智力活动。
最后,情绪的极性还可以表现在强度上,即由弱到强的两极状态。很多种情绪都可以有强弱层次的变化,比如从微弱的焦虑到强烈的兴奋,从愉悦到狂喜,从尴尬到暴怒,从担忧到恐惧等等。情绪的强度越大,整个自我卷入情绪的倾向就越大。情绪的强度取决于引起情绪的事件对人的意义,以及个体既定的目的和动机能否实现和达到。
以上是从两极情绪的分类中总结出来的情绪的一些表达方式的特点,从不同侧面分类,从每一面的两极形式分类。这些从不同方面总结出来的情绪表达,往往成为人们衡量情绪的标尺。即情绪强度、情绪紧张、情绪激动、情绪愉悦、情绪复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