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20年招生考试政策解读

1.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二、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13333

3.学校地址(含校园名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起点街广博路57号

四、办学水平:本科

动词 (verb的缩写)学校类型:全日制。

六、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七、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和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生按考生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生按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普通专业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由高到低录取。

4.其他录取原则按招生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5.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其他志愿考生;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如果在我校投档的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如果受到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我院。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7.外语要求:不限,录取后外语教学的语言为英语。

8.男女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9.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统一标准执行。

10.无专业级差要求。

11.部分专业附加测试要求:无。

12.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说明:有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考、联考的,以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民族声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表演)、音乐表演(中国乐器表演)、音乐表演(键盘表演)、音乐表演(管弦乐打击乐表演)、动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13.所有报考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文化考试。

八、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每生每学年14500元;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学年每生24500元,其他艺术专业每学年每生22500元。

九、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成绩合格者,授予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办法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XI。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十二。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71—68303466 0871—68358333 0871—68306444。

2.传真:0871—68303466

3.学校网站: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招生办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