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罪数的现实问题

答案:A,B,C,D,E

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不同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的犯罪形态。其特征如下:(65,438+0)主观上,其数个行为必须具有犯罪目的的同一性;(2)必须是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触犯了其他犯罪;(3)几种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选项A中,盗窃军车与驾驶军车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不具有相同的犯罪目的,不是牵连犯。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选项B入室盗窃、非法侵入住宅符合牵连犯的特征,入室盗窃B的预备行为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选项b是正确的。

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实施数罪。选项C中,C长期非法持有枪支并随后持枪伤人是两个行为,因此不构成想象竞合犯。c选项表述正确。

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其法定刑因后果严重而加重。结果加重犯是否成立,要看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或者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条没有加重强制猥亵妇女的后果的规定,因此强制猥亵妇女不属于结果加重犯。选项d是正确的。

连环犯是指故意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行为,并在同一犯罪或广义犯罪的基础上实施同一犯罪的犯罪。屡腐不治,不是惯犯。e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