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政务公开要点2021
2021年是中国* * *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始。十四还是五?第一年。2021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中的推动作用。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立足实施推进政务公开的重大战略
1.各区(市)政府要主动开放本区?十四还是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地方历史规划(计划)的收集和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制定规划的市政府部门和单位)
2.以多种形式发布黄河流域实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进展和成效。(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3.公开开发区机构改革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4.做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作,实行信息公开,集中发布我市一体化?鲁南经济圈?协同开发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5.显著成就、政策措施和?第三年年初见成效?重大成果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支撑和大力推进综合实验区建设。(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二)着眼于平稳的经济周期,推进政务公开
6.围绕执行?工业强市,工业兴市?策略,培养成长?6+3?现代产业体系,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7.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中心)
8.公开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推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9.加大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的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10.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和下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继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11.加大惠农政策和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补贴信息向农村和社区公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
12.更新完善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权责清单和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府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13.在准确落实宏观政策、深化简政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和单位)
14.公开市场规则和标准以及监管执法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市级重点监管事项目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适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实施措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15.增加?互联网+中的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凝聚力量保障民生安全,推进政务公开。
16.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困难人员就业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退伍军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继续宣传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招生等信息。(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18.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19.推进排污许可证实施和新一轮?四减四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行动和登记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应急局)
(5)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
21.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发布聚焦疫情分布、隔离控制、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向追踪、疫苗使用、节假日人员流动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在发布重要政策和社会关注的敏感信息前,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的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发声。做好国家、省、市重大健康行动计划的信息公开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科普。(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六)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2.认真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办法》,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及时制定实施办法,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 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反映问题较多。 各级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投诉制度,明确办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
第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1)继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23.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第一,发展经济,集中力量做强工业?,深入执行?工业强市,工业兴市?战略继续深化?9+2?改革突破,加快培育?6+3?现代工业体系?山水林田大会vs双石镇?聚焦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认真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正面引导社会预期,促进各项政策发挥实效。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三重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相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应该解读。扩大政策解读的传播。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各大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24.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公众的咨询,准确传达政策意图。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的政策咨询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各级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广大企业提供?一站式回答?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提高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目的和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对政策进行实施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普遍存在的疑惑和争议进行深度解读和延伸解读。综合选择新闻发布会、插图、漫画、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阐释政策内涵,2021各级各部门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5 .做好NPC代表和CPPCC委员建议和提案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台账管理,注意交叉核查,及时公开2021重点工作的工作进展和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拖欠工资、生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老年人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公示、网信、信访等沟通协调联动机制。,综合利用好依申请公开。一个网络来做这件事?、12345政府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府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发现、收集、反馈社会热点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加强公众参与,促进高层决策。
(一)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目录。
26.各级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2021]1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每一事项的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以目录集合的形式通过超链接展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及年度决策名单中涉及的市政府部门和单位)
(2)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27.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和反馈。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考察、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以及较集中意见未被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年度决策名单涉及的市政府部门和单位)
(3)做好官民互动。
28.定期实行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意见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将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评价。(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全面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29.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市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数据库官方国家版,更新本机关网站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对2016年以来我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来源认定机制。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并同步提交政策解读稿。(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二)提高依申请工作质量。
30.推进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备案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办理。完善申请咨询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程序和方式收取信息处理费。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向主动公开转变。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对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标准。(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31.聚焦数字政府?一个平台,一个号码,一个网络,一朵云?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政务服务网的全面融合,实现?成网,做全城?。(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
32.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以及?娱乐空壳?有序清理整合等问题。2021年底前,确保全市各区(市)、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第6版互联网协议。(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
3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不断拓展和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34 .完善区(市)政府公报编辑、校对、出版等工作规范和制度,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基层政务规范化。
35.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南的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基层群众实际需求,及时优化、调整和完善。突出示范带动,发挥典型作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2021年底前,各区(市)和枣庄高新区至少建成1个具有区域特色的村(社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36.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共场所和平台建设。要根据群众需求进行差异化建设,拓展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将专区运行与企业公民需求充分融合,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答复等服务。2021年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明确、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和单位)
五、严格保障和实施政务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37.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行政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政务公开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的经费保障,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共栏目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公共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考核。
38.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类组织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开展日常考核、第三方考核和专项评议。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并督促工作改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39.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本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在日常指导、评价和考核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过度要求下属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负担。(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四)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
40.对本点提出的涉及地方和本系统的重点工作,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回顾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重点对责任主体明确、有时限要求的任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底前制定并公开本区(市)、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这一点的落实情况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