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茅台投保1008损坏后只愿意赔5000,合理吗?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合理。作为服务行业,德邦快递要想有更好的口碑和发展,就应该表现出应有的担当,从而获得公众更多的信任。

近日,南京张女士通过德邦快递寄给客户6瓶茅台酒,保价18000元。但是货到后,客户拒绝签收。张女士了解情况后,让快递小哥现场“验货”,发现6瓶茅台酒中有2瓶完全破损,另外4瓶也有破损(瓶盖破损)。

得知此事后,张女士与德邦快递进行了沟通协商,德邦快递表示愿意赔偿5000元。不过,张女士对此并不认可。她认为对方需要赔偿自己18000元。德邦快递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理赔团队会评估货物的真实性和价值,而不是客户会为保价支付多少钱。”

最后,经过一系列协商,德邦快递表示愿意赔偿张女士18000元,并收回六瓶茅台酒,双方达成一致。

为什么我说从法律角度看,茅台最初的做法没有错?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邮政企业按照下列规定赔偿给据邮件的损失:

(一)保价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坏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坏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金额与邮件总价值的比例赔偿邮件的实际损失。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收费的三倍;挂号信丢失或损坏的,按收费的三倍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和向用户提供的邮件收据中,以能够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无权援引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其赔偿责任。

鉴于此事件,对张女士茅台酒的赔偿应参照“部分损坏或内件缺失,按照保价金额与邮件总价值的比例赔偿邮件实际损失”,而不是按照保价18000。

不过,德邦快递虽然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但作为物流行业的大企业,应该表明自己的责任。

按照保价,德邦快递最多损失10000元以上,但可以提高信誉。好口碑带来的好处肯定会远远不止这一万块。这应该也是他最终“妥协”的主要原因。

对于此事,有小伙伴表示德邦快递太不负责任。明明是他先错了,却不愿意赔偿保价。最后他迫于“舆论”妥协,再也不会用这个快递了。

总之,对于这一事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正我觉得德邦快递的做法在法律层面并没有过错,更多的是一个“取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