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判断与答案分析怎么样?
教育政策法规教学大纲:36学时;学术分:2学分;理论学时:30讨论学时:6学时;适用专业:教育学教学大纲作者:李一江;主考官:周兴国一、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教育政策与法规》主要是教育专业本科生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本课程以教育学和法学理论为基础,综合研究教育政策和法律现象。它是介于教育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本课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习者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国现行教育政策和相关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基本知识、基本理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法律观提供知识和材料,使学习者懂得如何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是以培养学生的问题认知和分析能力为基础。课程教学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律介绍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学习与研究相结合。课程改革强调课堂教学,将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二、本文(一)课程理论教学第一章教育法学概述(3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法律的本质概念和法律的特征。法律的价值目标。第二节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的特点第三节教育法体系教育法体系。教育法的作用。教育法的局限性。第四部分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化和消灭。2.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对教育法内涵的分析。难点在于教育法律关系的运动形式。3.思考问题:(1)简述教育法的含义和特点?(2)简述教育法的作用和局限性?(3)讨论教育法的体系?(4)试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具体内涵?第二章教育法的价值(3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育法的蕴涵价值。教育法的价值。教育法的社会价值和教育法的政治价值。教育法的经济价值。教育法的文化价值。教育法的秩序价值。第三节教育法的个体价值教育法的正义价值。教育法的平等价值。教育法的自由价值2。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教育法的价值意义;难点在于教育法的个体价值。3.思考问题:(1)简述教育法的含义和特点?(2)简述教育法的作用和局限性?(3)讨论教育法的体系?(4)试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具体内涵?第三章学校(3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学校法律地位概述。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设置。第二节学校依照章程独立行使管理权。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管理学生的状态,奖励或惩罚他们。向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任命教师和其他雇员,并实施奖励或制裁。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资金。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第三节学校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贯彻教育方针和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第四节是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和内部领导体制。学校内部组织。学校内部管理制度。2.学校权利与义务的内涵及其辩证关系。3.思考问题:(1)简述学校的法律地位?(2)简述学校的权利和义务?(3)试分析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第四章教师(6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师的定义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化的职业。教师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第二部分是教师的法律地位。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确定。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其权利和义务来体现。教师权利教师权利的内涵。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权利保障机制。第四部分是教师义务的内涵。教师的义务第五节国家教师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岗位制度。教师聘任制。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内涵及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3.思考题(1)《教师法》有什么特点?(2)试谈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试描述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4)试述《教师法》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4.课堂讨论:对教师侵犯学生人身自由、隐私权、健康权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第五章学生(6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学生法律地位的确定和学生的定义。学生法律主体地位的演变与确立。第二部分是学生权利的含义。学生的基本权利。部分特殊学生群体享有的特殊教育权利。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学生权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第三节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好好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教学重点和难点:学生权利和义务的内涵以及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3.思考问题:(1)简述学生的权利和义务?(2)试分析学生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4.课堂讨论涉及相关案例分析和学生权利义务的讨论。第六章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3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育法律责任概述。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二节教育法律救济的定义。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第三节学校事故及其法律责任:学校事故概述。学校事故类型和责任的例子。2.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学校事故及其法律责任分析。3.思考问题(1)《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它的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是什么?(2)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什么是学校事故?如何认定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4)学校意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5)学校事故可以分为哪几种?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第七章教育政策概述(3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育政策的定义。第二节教育政策分为元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各级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初等教育政策、中等教育政策和高等教育。鼓励政策和限制政策。第三节教育政策与教育法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关系。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2.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教育政策的含义;难点在于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联系与区别。3.思考问题:(1)简述教育政策的含义?(2)简述教育政策的分类?(3)试分析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第八章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3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环境因素、政策制定者的因素、制定体系和机构的因素。教育政策制定的步骤:发现问题、将问题提上日程、确定政策目标、设计和选择政策方案、政策合法化。第二节教育政策的实施教育政策实施的基本步骤。影响教育政策执行的因素。教育政策执行的偏差及其矫正。2.教学重点和难点:影响教育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因素。3.思考问题:(1)简述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2)简述影响教育政策执行的因素?(3)讨论教育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及其纠正?(4)试分析教育问题进入* *议程的条件?第九章学校和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6课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涉及学校工作的法律问题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案例。涉及学校权利保护的案件。学校事故案例第二节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学生受教育权案例。涉及体罚学生和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案件。涉及学生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2。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3.思考题或讨论题:(1)选取1-2个学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的案例要求分析(2)选取1-2个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的案例要求分析附录:1。中国人民教育法2。中国人民教师法。中国人民教育法3。面向265438+20世纪振兴教育行动计划。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2003-2007年振兴教育行动计划(二)本课程的评估方法本课程采用平时的课堂笔记、阅读笔记、参与课堂讨论和论文。三。教学参考书目1,龚丕祥,《教育法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1。2.劳凯生,《教育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1版,2000年。3.郑靓歆:《教育法学通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4.张乐天,《教育法规概论》(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版,2000年6月。5.邓建华蒋显福,《教育法学基础》,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6.褚红旗,《中小学法律问题解析(理论篇)》,红旗出版社,1,2003年。7.褚红旗,《中小学法律问题分析(案例)》,红旗出版社,1,2003年。8.杜震,《依法治教案例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9.张乐天,《教育政策法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10,武志红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版。11,劳开生,《中国教育法学评论》(第1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12,劳开生,《中国教育法制述评》(第2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版。13,袁振国,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以中国重点中学的平等与效益为例,广东教育出版社,7月第一版,1999。14,丹e .因巴尔等。,史明杰等译。,教育政策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一版。15,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0)》,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16,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4)》,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17,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汇编(2004年版)》,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18,沈,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5438+0。19,魏振瀛,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
⑵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1.违法,侵犯学生隐私权。
2.
1,学校执行教育方针。* * *同志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学校应该如何贯彻三个“导向”的教育方针?这就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即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掘受教育者的自然条件,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水平,使其全面、充分、协调地发展。总的来说,素质教育中的素质包括五个方面: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但是,目前很多学校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并没有真正理解和全面贯彻这一教育方针。他们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育,即对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而忽视了其他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课基础教育。虽然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增设了介绍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常识的课程,但在具体实施中,很多学校并不认同,或者将其视为“辅修课程”。他们不仅没有专门的老师,占用的课时也往往被挪作他用,成为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要课程占用的时间。导致部分青少年对法律、道德等行为准则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未能树立正确、全面的法律道德观。可见,青少年法律认知的混乱状态和思想品德的无知幼稚状态,使得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显得十分迫切,这就要求相关学校全面认真地贯彻三个“导向”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重视法制课和思想道德课的教育。
2.教师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学校老师普遍业务水平较高,但确实有部分老师缺乏良好的法律意识。在教育管理学生时,只在乎严格,不顾学生感受。他们方法简单,行为粗暴,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可否认,我们的大多数老师都尽到了关心和教育学生的责任,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仍有少数老师坚持古老的家长式和野蛮的教育方法。他们以成绩来评判英雄,歧视“劣等生”和“劣等生”。老师的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一方面让后进生感受不到做人的尊严和集体的温暖,从而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最终滑向犯罪。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人们相互交流的手段和媒介越来越现代化。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拉近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距离,但人们却无法比以前更加珍惜和保持属于自己内心世界、与纷繁复杂的世界相对隔绝的宁静生活环境。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隐私的保护,各国法律也在朝着统一的方向发展。我国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构建民法领域的隐私权保护制度十分必要和迫切。
总之,学生的学习成绩属于个人隐私,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因为学生的学习成绩是家长和老师都知道的一种特殊的个人隐私,而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同时在学校师生法律关系中,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学生的学习成绩隐私很容易受到侵犯。如果老师采取排队的形式侵犯学生的学习成绩隐私,不仅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尊严,还会对受害者的心灵造成终身伤害。为此,教师一方面要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在学习成绩中出现侵犯学生隐私的违法行为,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学生也要知法懂法,增强* * *意识,学会运用申诉等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督促学校老师充分理解和尊重学生学业表现的隐私,自觉履行义务。
⑶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有什么区别?
教育法是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是法律,其等级绝对高于政策。我国的《教育法》是基本法,由全国制定,地位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通则一样,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教育政策制定的主体可能不同,可能是国务院,也可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如教育部,也可能是省市县或其工作部门。效果绝对低于教育法,内容不得与教育法冲突,否则不能适用甚至撤销。适用范围也因其配方主体不同而不同。比如国务院当然是全国通用,但是省市县只在本辖区内适用。
(4)教育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规试题(1)
一、选择题
1,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_ _ _ _年义务教育制度。a .九. b.x.c .十一. d .十二(a)
2、《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接受_ _ _ _。(三)
A.学费b .杂费c .学杂费d .学费、杂费和住宿费
3.义务教育应当由_ _ _ _ _ _ _ _ _ _ _领导
A.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县人民* * *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市政人民* * *;县人民* * *。
C.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市政人民* * *。
D.国务院;市政人民* * *;县人民* * *。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_ _ _ _批准。(四)
A.学校b .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县人民教育行政部门。
C.市人民* *或乡镇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d .乡人民或县人民的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为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的_ _。(二)
A.相当于b .不低于c .略高于d .略低于。
6.县级人民* * *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教师,组织校长和教师_ _ _ _ _,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A.学习和培训b .交流与合作
C.培训和流动d .交流和互访(c)
7、教育教学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于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_ _ _ _ _ _,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
A.辩证分析、创新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创新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受_ _ _ _ _津贴。(三)
A.特别职位津贴b .生活津贴
C.对贫困地区的补贴d .特别贡献补贴
9.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采取义务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接受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_ _ _ _保障。
A.国家b .社会c .学校D .人民*** (D)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本法根据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A)制定
A.b .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是非题(***5题,正确标注“√”,错误标注“╳”,每题2分,***10分)
1.学校要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的成绩。( × )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 )
3.《义务教育法》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4.当地各级人民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 )
5.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免于测试。( √ )
3.填空题(* * 15题,1分每空,***20分)
1.任何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和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当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并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和县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义务教育。
5.人民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
6、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阻碍义务教育的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民* * *或人民* * *负有领导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引咎辞职。
7.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_ _ _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和康复提供帮助。
9.县级以上地方* * *设立专门学校,对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青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10,对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1.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12、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取_启发式_教育等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教科书的基准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确定基准价。
14,国家鼓励教科书回收。
1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或者县城人民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四、简答题(***2题,每题10分,***20分)
1.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江苏省教育厅出台十项措施。请写下它们的内容。
答:①不允许你发放升学考试指标。各级教育部门要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不得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
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类别、难度和课时,不增加每周活动总量。
③控制学生的上学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7小时。
④控制学生作业。小学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一初二书面作业控制1.5小时以内。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9小时以上,初中生睡眠9小时。
⑤假期不要补课。初三学生除外,可以自愿周六半天补课。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节假日(含周末、寒暑假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⑥禁止违规办班。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快慢班、尖子班、超长班、高级班、实验班等。,且不得以举办此类学习班为名进行招生入学考试。⑦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只有一次期末科目考试,初中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科目考试。不允许学生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小学生的学习成绩是分等级的。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市、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区域性学科统一考试和测量。
⑧规范入学考试。坚持初中免试入学制度,除外国语学校可适当进行口试外,所有小学、初中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入学挂钩选拔考试或测试。
⑨加强对学生书籍的管理。各地、各学校不得统一组织购买规定以外的学生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特殊教育用书。⑩严格控制竞赛。继续开展各类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的集中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2.《江苏省中小学管理标准》明确提出了师德建设的具体要求。请简单说说它的内容。
答:教育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没有有偿家教。
动词 (verb的缩写)论述题(***2题,每题15分***30分)
1.试论《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意义。
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代已经到来。“免费”成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亮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是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得起学、不会因贫辍学的重要举措,使义务教育更加名副其实。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允许开除学生的原因。
《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这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旨在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就是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不同于非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可能会被开除学籍。
⑸讨论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体现了教育方针。
区别:教育法规是任何政党或团体组织无论是否执政都可以制定的,而教育法规只能由统治阶级制定。实现的手段不一样。政策通过学习教育来执行,法律通过国家强制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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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针是一个政党和国家根据一定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基本任务和政策,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所以我认为教育法规往往规范有效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基础。
所谓教育政策的“缺位”,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对于需要教育政策来管理的事务或活动,没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我们的教育政策总是反应式的,往往等到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考虑制定政策。一方面,问题需要经历一个从潜在到明显,从次要到严重的过程;另一方面,即使政策制定后,从颁布到实施,从实施到见效也有一个时间差。在这个从无到有,从有到有的过程中,政策是“缺席”的。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政策的失衡不仅仅表现在教育政策供给不足。有时候,政策过多、政策过剩也是一个问题,也会干扰或限制教育实践的健康发展。
特点
内容具有多层次性、广泛性、调整对象的多样性和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另一种解决方案
教育法规作为一门课程,是我国各级师范院校和师范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教育法规与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德育一起,被视为师范生最重要的四门基础课。
[6]教育法和教育政策之间的区别如下
教育法,即
第一,不同学科的提法
1.教育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2.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政策的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和行政机关。
第二,实现方式不同
1.教育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2.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实施方式主要依靠党政的力量或党的纪律,通过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实施,强制力有限。
第三,规范的效力不同
1.教育法:是规定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因此,相关社会成员和行政人员必须遵守执行。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具有普遍约束力。
2.教育政策: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