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秘书长资格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培训资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学员从数据库中选取。参加培训的数据库学员必须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学员在数据库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注册信息不实,本所将依据《证券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取消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依据第二十一条公布上述取消资格名单)。)
2.学生为拟上市重点公司现任或拟任董事会秘书,每家公司限1人。(拟上市重点公司是指财务指标已达到发行上市条件的公司。)
3.公司必须在具体培训日前1个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4.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批的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我院各相关科室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不纳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体系。
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有效人数超过特定培训场所人员数量限制的,交易所将按照以下原则(以下简称“筛选原则”)优先选择:
1,自己培养会。在“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申请表”的备注栏中,学员可以根据我们的年度计划选择培训地点。在报告时间接近的基础上,该研究所优先考虑愿意参加该地区培训的学生。
2.企业注册地。研究所每年的培训基本分布在拟上市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为方便企业参加培训,降低参加培训的成本,学院优先安排培训举办区附近的企业参加培训。
3、企业首次完成申报时间。在其他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培养意向第一次完整上报的时间顺序,学院优先考虑已完成第一次上报的学生进行培养。
注:如果本次培训未选择参训人员,《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申请表》中填写的数据仍然有效。学生的所有信息将自动延期至下一期,学院将按照上述原则重新筛选。
参与培训计划
确定具体培训日期和培训地点后,会务组将根据培训地点的接待能力,按照既定原则,从意向登记表中选择相应人选。
1,通知方式。至少在开课前两周,会务组会通过给考生(学员的邮箱)发邮件的方式发出具体的培训通知,并通过短信提醒。
2.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回执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董事会推荐信。并在指定时间传真到会议组。
3.会务组将在开课前至少一周公布确认的培训名单(以各期学员名单为准)。确认后,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会务组。
培训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资本市场主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股权激励、并购重组、企业重组与上市实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拟邀请深交所、保荐机构、会计事务、律师事务所专家授课。时间大概三天。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餐费、特邀专家讲座费、住宿费、会议场地租用费、会议资料费。具体费用将根据酒店的收费标准计算,基本原则将充分体现公益原则和服务意识。
考试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将通过考试取得。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检查的主要范围包括:
(1)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2)《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向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所上市规则和股票交易规则;
(四)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和细则;
(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与证券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
查阅上述相关文件的电子版,并参观拟在深交所上市的服务区。[1]
考试形式
培训班将采取期末考试的形式,考试合格者将被授予《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考试题型为选择题、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点之间不能互通信息、查阅资料和使用计算机、无线通讯设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过培训但未通过的,可以直接参加任何考试,但仍需提前联系会务组,填写回执。
其他预防措施
1,离开和替换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必须在报名日前三个工作日向会务组请假(请假的学员顺延至下次培训),否则视为放弃培训。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授权,证券事务代表可以代替董秘参加培训。但必须在报名日前三个工作日向会务组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培训。
注:本次培训班每家公司限1人。
2.补考安排
化妆生必须在名单公布截止日期前与会务组取得联系,得到会务组确认。否则不能直接参加考试。
3.由于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培训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进行的,因此第七条要求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由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董事会推荐。因此,风险投资、社会中介机构等非上市公司不在此类培训和考试范围内。同时,由于培训不对社会开放,不接受个人报名。
4.按照现行的发行审核规则,拟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前是不需要证书的,所以是否取得资格证书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不会有任何影响。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3.2.5条规定,企业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企业董事会秘书可以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参加我院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上市前不需要参加董事会秘书培训。对企业聘请的证券事务代表何时能取得资格证书没有具体要求,上市后也可以参加相应的培训。
5.拟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和上市后的董事会秘书培训有什么区别?
虽然两种培训都是由交易所同一个监管部门的专家授课、出题、评卷、发证,但由于上市公司的特殊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增加了企业在审核发行阶段的相关内容,相应减少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详细的内容。因此,希望拟上市公司的董秘在上市后积极参加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对于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核的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和企业董秘,建议多参加一些要求更加细化的上市公司董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