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省务川县史超乡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公告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65 438+03]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发电[2065 438+03]7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特制定《务川自治县史超乡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第一,候选人的数量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乡公开招聘5名临时交通协管员,性质为临时合同工,实行年度聘用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下岗职工;

2.退伍军人;

3.初中以上毕业的无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有本县户籍;

3.初中以上。今年即将毕业的学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到乡镇招办报名。被聘用人员毕业后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4、身体健康,身材好。男生身高1.62m及以上,女生身高1.55m及以上;18-30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即1995年5月1至1983年5月1之前出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5月1之后)。双眼单眼视力均在4.6以上(无色盲,色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本人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纪律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无明确结论的;

(二)本人或者主要家庭成员参加邪教活动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招聘单位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试和复审、公示、聘用程序等工作环节进行。(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新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公告

2013年5月8-9日,招聘简章在武川县人民政府、史超乡镇人民政府、千村史超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与此同时,招聘指南张贴在史超镇街道和人口稠密的村庄等显著位置。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

报名时间:5月11至17;

报名地点:乡党政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秦毅18984210659,左13765918486)。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表(参考样式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上岗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3)报名费150元;

(4)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活动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2.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于5月20日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知其,并退还其缴纳的考试费。

3.拿到入场券

5月2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交费收据、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史超乡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面试、体能测试和笔试。均采用100的评分体系,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和笔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1.面试(5月22日上午8:00-65438+凌晨02: 00)。面试主要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在史超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2.笔试(5月22日14:00—17:30)。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时事和基本县情,考试地点在史超乡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3.体能测试(5月23日)。测试项目:100 m短跑、立定跳远、4×10 m来回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 m、女子800 m长跑,男女生各四项,每项25分。体能测试领导小组临时委派相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试组,在测试现场当场评分。在测试过程中,申请人对自己或他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有事情要反映的,需要在本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标准》对测试结果进行评定。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进入体能测试(临时通知地点)。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总成绩×30%;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按准考证号进行公示。

(5)体检

5月24日(8:00-12:0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前12小时内不得进食)。考生持准考证于5月24日8:00前到史超乡党政办公室集合,由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卫生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任倩发〔2005〕4号)执行。乡镇卫生院确认体检结论后1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项目告知不合格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复审。如有疑问,需要进一步复审的,由报考者在收到体检结论的当天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1天内到乡镇卫生院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审,以复审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入体检。

(6)考试和复习

5月26日,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了考试和复审。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实事求是的表现。

在考试(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由乡镇招聘领导小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相关程序,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考官(如最后一名并列,则体能测试成绩较好、学历较高、年龄较小的考生依次进入考试和复审环节)。

(7)宣传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情况和合格人员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将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依次进行考核和复审。

动词 (verb的缩写)雇佣、报酬、职能和责任

(一)考核合格人员在公示期内,无举报或举报反映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实不属实的,予以聘用。

聘用每年进行一次,并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严重违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各种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经本单位两次以上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经考核合格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未按时上班、服从分配或履行岗位职责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2)史超镇人民政府负责个人工作期间的工作服和工资,每月基本劳动报酬1.20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保险。工作业绩完成好的,年终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同等评价。

(3)聘用协调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本乡镇县乡道路交通、集镇交通秩序管理、农村道路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工作;

2、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和村民、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

3.负责辖区内财产损失和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调解,双方无异议;

4.在公安民警的领导下依法纠正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5.参加交通疏导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交通管理任务。

7、在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开展乡镇行政综合执法、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6.具体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在公开招聘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乡镇征兵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举报电话:0852-5530007

务川自治县史超乡党政办公室:0852-55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