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名词解释

第13条(以下简称《票据法》)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一条款是关于票据抗辩权的。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为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而对债权人针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提出一定的法律理由的行为。这里的某种正当理由称为抗辩理由,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称为抗辩权。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行使;第二,票据抗辩的法律效力在于阻断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票据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票据抗辩权的内涵应包含在民法一般抗辩权的内涵中,是民法票据抗辩权的上位概念。民法上的抗辩权是对抗或否定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即债务人或被请求履行义务的人基于请求权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理由,否定或拒绝债权人或请求权人的权利。在民法抗辩权的清晰轮廓下,结合票据抗辩权的内容,可以完整而严格地概括票据抗辩权的概念。“概念的意义被设定为概念所要描述的对象和特征已经被详尽无遗地列举出来。所谓的“详尽无遗的列举”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概念性的设置。这种设定假设概念中包含的特征是不可或缺的,不可替代的。”根据这一概念的设定方法,票据抗辩权的定义是: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法上票据债务人或者被请求履行票据义务的人提出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否定或者拒绝持票人请求履行票据义务的权利。票据抗辩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

1.关于票据权利未产生或无效的抗辩权,票据债务人根据我国《比尔·劳》第八条提出的“票据金额应当同时以中文大写和数字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的抗辩,属于此类抗辩。第二,关于票据权利已消灭的抗辩权,我国《比尔·劳》第五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后,经公示催告,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无权判决,票据债务人根据人民法院无权判决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属于这种抗辩。再次,票据权利排除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在不否认票据权利的前提下,对票据债权人行使票据权利提出抗辩。这种抗辩权包括不优于在先方的抗辩权(《比尔·劳》第11条)、被告知的抗辩权(《比尔·劳》第13条)等等。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拒绝履行对票据债权人的义务的行为。在票据法理论中,票据抗辩分为物抗辩和人抗辩。对物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如票据中无绝对记载事项、票据债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背书不连续、票据权利到期消灭等,对物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所谓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内容本身的瑕疵进行的抗辩。比如债务人认为票据本身缺少一些基本的内容,比如票据上没有写明金额,出票人没有签名,记载了附条件的支付佣金,认为票据应当作废或者销毁,从而拒绝付款。这个抗辩属于物的抗辩。对物抗辩包括:①票据缺少应当记载的内容);②票据到期日未到;③票据已依法支付;(四)票据被认定无效的;⑤已依法交存车费;⑥票据能力不足;⑦票据被伪造、变造的;(八)票据因时效而消灭;⑨与比尔记录不一致的抗辩等。对于前五项,任何票据债务人都有权拒绝支付票款。对于后四项,只有特定债务人可以为所有债权人辩护。比如,对于伪造的票据,由于伪造人没有在票据上签名,所以伪造人可以为任何债权人进行抗辩。所谓对人抗辩,是指特定债务人对特定债权人的抗辩。这种抗辩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一旦持有者发生变化,不允许再次防守。对人的抗辩事由包括:①票据违法,如为支付赌债而签发的支票;(2)因果关系不存在或消失,如签发购货票据但对方未交付货物;(三)缺乏对价,如持票人未按照约定提供与票价相当的商品或者服务;(4)票据债务已清偿、抵销或免除但未纳入票据的,可以为直接当事人进行抗辩;⑤如果票据在交付前被盗或丢失,可以对盗票人或拾得人进行抗辩;等一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纳税。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减除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数额应减少70%。

个人将其所得捐赠给教育、扶贫、脱贫等公益性慈善机构,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当在税前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