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般刑法理论与各种刑法理论的关系及研究各种刑法理论的意义。

答:各国刑法典的规定一般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刑法总则规定了罪刑法定的总则和原则,分则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罪状和刑事责任。刑法理论(又分别称为罪刑论、罪刑论)以刑法分则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然而,除了《刑法典》的具体条款之外,还有单独的刑法和附属刑法,规定具体的罪行及其刑事责任。所以后两者也是各种刑法理论的内容。刑法的一般原则和刑法的具体原则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在刑法学研究中,刑法的一般理论和刑法的各种理论也是其内容的两大部分。刑法总则研究刑法的一般原则、原则和制度,刑法总则中的犯罪与刑罚。刑法理论研究的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认定和处罚。它们之间的关系同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一样,也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详细论述了刑法一般理论与各种刑法理论的关系以及研究各种刑法理论的意义。参见王主编《刑法》,第238 ~ 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