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研究生复试时间2023

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根据云南大学2023年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稳定、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10: 00上午-10: 30上午

英文翻译:3月31日上午9:00-17:00。

法语翻译:3月28日13:40-18:00。

日语翻译:3月28日14:25-18:00。

3.复试地址:以后续通知安排为准。

四、复试分数线

以云南大学公布的2023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动词 (verb的缩写)复检的实施

1,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要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院将派专人联系考生,告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2.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112号文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收费标准180元/人,其他考生65438+。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按规定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复试费的支付方式详见《云南大学财务部研究生复试费支付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3.资格考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附电子版)

(3)学历证明

(4)学位证(应届考生提交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云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状况检查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的工作单位工作人员;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部门填写盖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延期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

(6)复试通知

(7)诚信复审承诺书(附件3)

(8)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提前毕业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网上核实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

(9)其他能够代表个人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考生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的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10)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限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

(1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提交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和单位的推荐信。

(13)报考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交《云南大学少数民族本科考生毕业后到民族自治地方就业定向就业协议书》。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及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享受招收研究生国家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培养合同》。

请考生按上述顺序打印并装订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由一名志愿考生按后续具体通知要求提交上述装订好的电子扫描材料(文件名: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复试。考生需要现场复试时,应将上述纸质资格审查材料交现场考核老师查验。考生保证个人身份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在复试和录取审核过程中,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并通知学校或单位。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

学术型硕士: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外语(英语/法语/日语/德语),进行相应语种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专业硕士: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进行专业语言(英语/法语/日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2)考官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提问。

(3)部分专业包含现场中外翻译测试和检验。

5、复试流程要求

复试专家组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报告单进行匿名独立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结果。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7、综合得分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70%,对应复试成绩3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8.复试结果公布。

(1)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等情况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提交至研招办,经研招办审核后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在本专项计划中单独排名录取。

六、体检

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体检要求、收费标准及程序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我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院校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3个月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人

1,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以研招网后台发布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止到专业复试结束。

2.对不符合报名和调剂条件、违纪作弊或以弄虚作假方式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3.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

4.第一志愿考生申请转到我校其他专业(或方向)并已接受复试通知的,原则上不列入该志愿专业(或方向)复试名单。

5.电话:(0871) 6503 4858

八、本办法由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