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问题1税务问题

1.答:(1)宾馆虚开停业的,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纳税。

(二)纳税申报期满后,旅馆仍未申报纳税,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申报纳税的,地方税务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对旅馆采取以下强制措施:一是书面通知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和滞纳金;二是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和滞纳金。

(3)地方税务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处以未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答:(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的税款,应当立即予以退还。

(2)退税利息按照退税当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3)退税渠道:一是直接退税及利息;二是纳税人欠税的,税务机关可以用退税款和利息抵减欠税款,剩余部分返还给纳税人。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