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城邦的构成
城邦是在自古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逐渐形成的,其形成方式大致可分为三类:
(1)氏族、部落经过长期的自发解体,发展出阶级、等级对立,国家在此基础上直接产生。
(2)氏族部落征服和奴役外来居民,缓和内部矛盾,在国外进行大规模殖民。在产生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原有的氏族部落组织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对抗中转化为国家。
(3)通过殖民活动,一些帮派通过内外斗争,在殖民地建立了独立的新国家,属于前两种方式的变异。
特点:
政治方面:
(1)人口稀少的独立小国是希腊城邦最具代表性的特征,它使公民政治得到充分发展,甚至建立了民主政治。
最大的城邦斯巴达总人口约40万,较小的城邦只有1万人左右。
自由和自制既是城邦追求的理想,也是国家间关系中存在的现实,城邦之间的斗争并不损害这种独立性。
②城邦的核心和政治主体是公民的集体。
城邦奉行公民权的整体主义,制度建立在公民平等的基础上,具体表现为完全公民作为城邦的统治阶级享有多方面的特权,而奴隶和非公民则是主要的剥削对象。
公民集体的最高主权掌握在公民大会上,公民大会由各州定期举行。没有公民大会就没有城邦,当选的公职人员需要对公民大会和相应的议会负责。
(3)实行文官制度,参军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所有男性公民在战争期间都需要自带装备和用品应征入伍。
经济上:
(1)、城邦的土地一般包括农业区和城市区两部分,两者在经济关系上是平等的,自给自足是城邦最理想的经济状态。
(2)公民权利与土地联系在一起。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公民权。没有公民,就没有拥有土地的权利。
(3)城邦内部没有独立的神庙单位,没有古埃及和两河流域那样的神庙经济。
文化方面:
(1)希腊城邦尊重人文主义,重视人的价值,体现在很多领域,如宗教神话、雕塑等。这也是希腊城邦文明区别于其他古代文明的显著特征。
(2)在文化活动中,也区分阶级,只有公民才有参加城邦文化活动的特权,不是公民和奴隶都无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