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小升初真题

2018咸宁最详细的学区划分图,咸宁中小学学区高清图。

2017城镇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看看你孩子能上哪个学校吧。

小学

★温泉中学:桂花路至1号桥以南,茶花路以西至滨河东路及茶花路沿线,温泉村2、3、4组,前山村3组,前山林场。(以学校地图为准)

★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初级中学:咸宁大道以北不含市卫生学校(从市卫生学校到鄂南高级中学),金桂路以南(从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至金桂路与古琦大道交叉口) 银泉大道以东不包括银泉大道两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叉口至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古琦大道以西(古琦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至古琦大道与和盛路)(以校图为准)

★甘源咸宁学校(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咸宁市第三初级中学(红旗路中学):长安大道复兴城至双河桥,滨河西路以西至碧桂园凤凰城,石榴潭路与印规路交叉口以西至火车南站、千山国家森林公园沿线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四初级中学(凤凰中学):北至西河桥,东至海德公馆,南至巨宁大道,咸宝路所辖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五初级中学(南门中学):老交警中队至区公安局永安大道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吴尚超市至区公安局文笔大道,桥洞至咸安宾馆站前路两侧双凤路。

★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实验中小学初中部):吴尚商场至区工商局长安大道两侧、区国土局至新桥金桂大道两侧沿河单位、社区、工商户、咸安碧桂园小区居民子女、御景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小区。

★咸宁香城学校(岔路口中学):桂花路以北,咸宁大道(不含咸宁大道)以南,路口至小桥沿线,红泉村、岔路口社区沿线,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永安中学:北至区人民医院,西至区种子场,南至同心路、南山三角洲,东至开桥火车站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福山学校(福山小学初中部):区公安局至御龙花园银泉大道、青龙路、印规路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小学

?市实验小学:温泉路以东,马白路以南,茶花路以北,沿茶花路老畜牧局至1号桥,温泉村2、3、4组,前山村3组,前山林场。(以学校地图为准)

?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咸宁大道以北不含市卫生学校(从市卫生学校到鄂南高级中学),金桂路以南(从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至金桂路与古琦大道交叉口) 银泉大道以东不包括银泉大道两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叉口至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古琦大道以西(古琦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至古琦大道与和盛路交叉口)(以校图为准)

?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泉塘小学):咸宁大道包括市卫生学校以北两侧(从市卫生学校至印规路)、石榴潭路以南(从银泉大道与刘潭路交叉口至印规路与银泉大道交叉口)、银泉大道以东(从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叉口至银泉大道与石榴潭路交叉口)、印规路以西、咸宁大道以南(从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叉口)(以学校为准

?咸宁市第二小学(西门小学):东至南山广电局、区党校,西至西河桥、永安卫生院,南至竹板厂(含咸宁高级中学),北至玉水路与怀德路交叉口西门小学附近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三小学(郭林路小学):桂花路,从中央花坛至岔路两侧,体育路以南,交通路以北,包括桂花路社区、岔路社区、单位、社区、花坛社区内的工商户和居民子女。

?咸宁四小(南门小学):南山三角洲至双凤路红绿灯处永安大道在南门小学附近,南山三角洲至桂花北路永安大道在老永安交警中队附近,区交通局至区电信局文笔大道两侧,南山路口至三圣印象小区、同仁巷长安大道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五小学(二桥小学):双河桥至温泉办事处,市供电公司至中央花坛路两侧,包括万年路社区、白岔村、温泉村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六小学(北门小学):渝水路银泰百货路口至区人民医院北门小学侧、银泰百货路口至老财政局怀德路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及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七小学(洪泉小学):小桥村道路两侧,包括小桥村、岔路口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八小学(车站小学):渝水路银泰百货路口至国道107车站小学侧,开桥铁路两侧银泰百货路口至怀德路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银泰附近南门开桥子女。

?咸宁市第九小学(黄畈小学):复兴城至双河桥长安街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小学(东门小学):火车站从桥洞至站前路至咸安宾馆(双凤路口),从双凤路口以西至永安大道以北至桂花北路(火车站附近的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从永安大道与桂花北路交叉口至火车站方向桂花北路两侧的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一小学(杨霞小学):杨霞村、范塘村居民子女,包括航天花园、香泉花园小区、咸宁大道以南(万通楼至鄂南高中)、和盛路沿线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二小学(环城小学):南至环城村,东至宁红市场、同心路、榜格塘路、海德公馆,西至仙宝路,北至西河桥、河堤北路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三小学(龙潭小学):龙潭村居民及沿线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四小学(西河小学):咸宝路西侧沿线单位、小区、工商户居民,(嘉禾怡景、水果市场、三潭映月、天通苑、咸宁人家、三建公司、西河六组、伞厂、凤凰小区、天河人家、湖北理工、西河一组、二组)。

?咸宁市第十六小学(大凡小学):区交通局至金桂路长安大道附近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七小学(双泉小学):双凤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至桂家桥的银泉大道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包括双泉村、领秀城、山语阁、青龙天下、程桂花的社区居民子女。

?咸宁甘源学校(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咸宁市香城学校(岔路口中学附属小学):咸宁大道,从市电信公司至和盛路茶花路,从市安监局至岔路口道路两侧,包括岔路口所在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福山学校(福山中小学):古琦村至玉龙花园、青龙路、印规路银泉大道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咸安实验学校(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区教育局至区工商局长安大道、区国土局至沿河新桥金桂大道一线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御景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小区居民。

?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从区电业局到外国语学校附近的区教育局长安大道,碧桂园小区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沿河村一、二、三组村民。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

咸安区教育局及市区相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20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2017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入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城市地区学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城区一体化,片区优先。我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以城区为一体,以区为主体,统筹安排,学校实施,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校,统一划分区域,统一招生,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学籍。

(二)坚持相对封闭,免费入场。相对划定学校招生区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学校招生严格免试,严禁组织入学考试。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保证有校不择校。

(3)坚持办学机制改革。推进学校托管、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采取新建学校、薄弱学校改造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坚持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统一使用学籍管理系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严格控制学生流动。对于已经在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学生,要保持稳定。如果因为特殊原因真的需要做改动,一定要保证跟得上那个人。学生学籍需要在区内学校之间转学的,必须经过咸安区教育局,在区县内学校之间转学的,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学校不能随意转学生。

三、招生方式

公立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市区行政区划内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8月前出生)。除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实验小学、咸宁咸安实验学校(咸安实验小学)、咸安实验小学外,其他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放宽一个月(即2011年9月30日前出生)。

2.招生区域

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区小学布局、常住人口分布和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分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1)。

3、招生批次及提供的材料

第一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市区范围内,监护人家庭房屋产权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不在市区,但监护人家庭房屋(不含门面、车库)产权在学校区域内。

第一批和第二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户口本;2、房产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常住户口的合法证明;3.被拆迁户需要提供正式的补偿安置合同。

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是住宅。房产证没有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民事合同、协议不作为招生的房产依据;

因监护人无固定产权(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全家户口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视为符合“一、二批”入学条件。

第三批:

(1)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市区,但在市区无固定产权。

需要以下资料:1,家庭户口本;2.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市区无固定住房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4.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在我市市区无固定住房产权的农民工、商人子女。

除提供户口本、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市区无固定住房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外,迁入本市的外商子女还需提供:①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2)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只提供一个登记证)。随迁农民工子女需提供:①学生监护人盖章的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向农民工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一年以上含一年)并提供证明其在本地区居住的其他有效证明。

4、招生程序和方法

(1)各小学招收本学区内第一、二批适龄儿童。

(2)招收第一、二批学生后,如有剩余学位,可启动计划招收第三批学生。第三批需要服务的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的,全部录取;如果第三批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各小学将根据监护人提供的完整信息和实际居住地考虑自主录取。

(3)对于因资料不全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有空余学位。

(二)公立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为实际居住在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市区教育部门根据适龄青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初中招生范围(见附件1)。招生批次的确定、需提供的材料、招生程序和方式、时间安排与公办小学相同。

(三)高科技类招生

为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职工和居民子女入学问题,咸宁甘源学校(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一年级今年将继续开设两到三个“高新班”。“高新班”教师由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支持,学生名单由市高新区管委会提供,会同咸安区教育局审核。

(四)咸宁市相城学校小学招生

今年继续在咸宁市香城学校小学一年级(三岔路中小学)开设三个班。老师由咸宁实验小学支援。

(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自愿招生、计划到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的方式进行,并向社会公布。

(6)接纳其他团体

1,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在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注册。

2.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军人子女入学。咸宁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军人子女入学按《咸宁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先入学暂行办法》办理,我市引进人才按市人才办精神办理。

第四,实行多校划片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提出,“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的政策。2015年咸宁市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办法(石现吉焦[2015]27号)和2016年咸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办法(石现吉焦[2065438]19号)。鉴于市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泉塘小学)今年开始招生,主校区和玉泉校区的招生由市外其他学校统筹实施,2065438+2007年6月30日前可放宽资格至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学校随后会制定主校区和玉泉校区的排课方案。对2017年6月30日后在区域内购房的,实行多校招生。根据《广告法》规定,开发商不得以“学区房”为名进行广告宣传和销售,购房者不得以“学区房”为由要求子女入读市外学校(含玉泉校区)。

咸宁市实验小学、温泉中学、咸宁市咸安实验学校(咸安实验小学)、咸安外国语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三小学(郭林路小学)、咸宁市第二小学(西门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东门小学)、咸宁市第四小学(南门小学)招生范围为2065438+2006年7月365438+。对7月31,2065438以后购房并实际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多校就读,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市区学校要加大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落实负责人,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根据政策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秋季开学前,全市各学校负责书面通知家长(高一)和学生本人(初中)秋季入学。

2.规范招生行为。市区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实行均衡班,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无考试招生,无学科知识和能力笔试。不做违法宣传,不以任何形式的承诺接收新生。严禁接收不符合进城条件的学生在市区就读,也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或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如果因学位不足被整体安排到邻近学校就读,要做好工作。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严格的资格审查。市区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参与报名工作的行政委员和班主任开展培训,熟悉学校服务范围,明确政策法规,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审核”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对违规入学的学生不予通过学籍审核,对未经严格审核或擅自招生的跨区学生,由接收学校退回其应就读学校,并负责做好家长工作。差错率超过3%的学校将被通报。

4.严格的学籍管理。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实行“一人一证,一证随人走”。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未通过审核,被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只能退回原学校注册。

5.加强问责。市、区教育局将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突破招生计划、擅自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招生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要开通秋季招生工作热线,设立招生咨询点,落实负责人,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