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舞蹈统考
1)考试科目及成绩音乐专业的考试科目主要是科目(主要科目分为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理论作曲五大类,考生可报考任意一类)、视唱练耳、视唱练耳(笔试)、基础乐理(笔试)、辅修科目。专业成绩满分300分,分数分布如下:序号考试科目比例1,主科60% 2,视唱练耳10% 3,耳训10% 4,音乐基础理论10% 5,副科10%注:(1)主科。(2)以声乐为主科,钢琴、器乐、舞蹈为副科的考生;主考科目为非声乐的考生,其他科目一律考声乐。(3)主科为理论作曲,主科考试内容由和声、作曲、钢琴三部分组成,其分值分别占40%、45%、15%。舞蹈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直接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试的主要科目必须是舞蹈。音乐专业考试主考科目为舞蹈的考生为舞蹈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既是音乐专业考试成绩又是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报考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专业条件等。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佳;(2)声乐、舞蹈专业考生男生不低于1.70m,女生不低于1.60m,器乐、钢琴专业考生男生不低于1.68m,女生不低于1.58m;(3)专业基本技能和专业条件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面试只算合格和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舞蹈专业。湖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全省音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招生。招生时,根据考生意愿,在音乐专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后,确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考试地点和时间安排1。音乐舞蹈专业考试于1-10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考生凭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为主课(理论作曲、声乐、器乐、钢琴、舞蹈)。具体日程安排如下:2008年6月438+2月31上午第一批声乐报主课区长沙、株洲、湘潭,2008年2月31下午第三批声乐报邵阳、岳阳、衡阳。2009年6月5438+10月1日上午,第四批声乐娄底、郴州和自治州,下午5438+10月1日,第五批声乐永州和张家界,第六批器乐2009年6月5438+10月2日上午在怀化,第七批舞蹈2009年6月5438+10月2日下午在 理论作文5438年6月上午第八批钢琴+2009年10月3日全省各市县报告5438年6月下午+2009年10月3日在湖南师范大学北校区体育馆(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南二里半)。 考试地点:①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庐山南路左家龙)主科、副科、视唱练耳三科考试②视唱练耳和基础乐理两科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北校区“山治楼”和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庐山南路南二里半)第一批和第二批 第三、第四批考生的耳朵练习(笔试)和基础乐理(笔试)将于65438年10月4日上午9:00 ~ 11:30进行,第五、六、七、八批考生的耳朵练习(笔试)和基础乐理(笔试)将于65438进行。 考生必须在考前到相关场所了解相关事项,按时参加自己批次的考试,逾期不予补考。2.考试所需道具和乐器(钢琴除外)需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