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

根据最新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婚姻,具体为:

1.婚姻是胁迫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2.如果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可以在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首先,法院将判决准予离婚如下:

1,其中一人有生理缺陷,或者什么疾病导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且无法治愈;

2、婚前了解不多,闪婚,婚后两个人没有感情,无法生活在一起;

3.一方患精神病,婚前隐瞒另一方,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后一方患精神病,无法治愈的;

4.一方欺骗另一方取得结婚证;

5.父母包办的婚姻,或者买卖婚姻,婚后没有感情,没有办法生活在一起;

6.因感情不好已分居两年以上,且不可能再和好的,或者第一次申请离婚,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判决后分居一年以上的;

7.隐瞒婚史,让对方发现重婚,提出离婚;

8.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懒惰等。,而且是死不悔改的;

9、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提出离婚的;

10,一方突然失踪,两年多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经查,其行踪确实不明;

11.一方有暴力倾向,殴打自己或亲属,拒不改正。

第二,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不符合婚姻的本质要件,违反婚姻的禁止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指缺乏婚姻协议要件的当事人非自愿形成的婚姻。

2.不同的索赔人。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婚姻;

3.请求权的期限不同。无效婚姻在无效婚姻的原因消除之前,可以随时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而可撤销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撤销的请求。非法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后,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