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践两个科目。专业知识与实务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税、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和橡皮。考试分两天半,每科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84分。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报名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内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出具的毕业证书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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