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后卫中锋辞职,还能重来吗?
按照正常程序,一方离职,即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也随之解除。如果想重新进入公司,需要遵循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入职程序。
但由于客户是原员工,公司对其之前在公司的表现和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如果再次选择原公司,公司通常会了解客户离职的原因,之前的表现,个人技能和对公司的奉献或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然后通过仔细的审查和评估确定是否再次接受委托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雇主,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若想回到原公司,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与公司招聘负责人坦诚沟通自己的合理理由、工作态度和内心想法,必要时提供更多信息,如情况说明、资格证明、未来工作思路或计划等,以增加再就业的成功率。
但如果你之前因为主动辞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因为在单位表现不好、不称职甚至用人单位严重违规而被辞退或开除,那么再就业的成功率一般都很小。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最好先反省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作为一个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者,在和同行的交流中,通常大多数单位都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工人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工人,这是双向选择,是平等的。
我国自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2012年6月修订。这部法律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作为劳动者,首先要多了解这部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相关参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本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在执行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的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予以公示或者告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