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两部分。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内容分别以《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和《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实践技能考试是评价医师和助理医师资格申请人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的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采取多站考试的方式。

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依次通过考点,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接受实践技能考试。每个候选人必须完成同一测试库中的所有测试。

考生凭《医师资格实用技能准考证》参加考试,携带必要的物品(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服、医用口罩、医用帽、口腔所需的离体磨牙等。)和着装要求按准考证上的备注(公共卫生考生不得穿裙子和高跟鞋参加考试)。考试基地有一个等候大厅。考生在等待考试期间,不得外出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基地配有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各考点。

综合笔试

(一)西医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西医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的内容和形式以原卫生部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的内容和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医师(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三)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综合笔试的内容和形式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

自2010起,现役军人(含军队和武警现役军人及公安部直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军人,不含军队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医师资格,不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别,除参加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还须在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内容。军医体检的内容增加到单独的单元。执业医师附加题80题,总分20分,执业助理医师附加题40题,总分10分。考试内容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9版)》为准,复习指导书可参考军队系统内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考试指南》。

2019年继续实施院前急救和儿科专科考试。专业试题***40,分值20分,计入总分,合格分数线与临床执业医师一致。通过此类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其专业执业范围内注册执业。确需变更执业范围的,应当按照医师注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