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检察院、文职干部、事业编制、合同制?

区分检察院文职干部的事业编制和合同制:最大的区别是合同制工人要签合同,事业编制要考试。这次考试不是笔试,是公务员考试。现在各个事业单位的文职基本都是合同工。不仅仅是一个检察院

1,事业编制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决定不了人员的去留,需要报人事局审批,相当于说过去是铁饭碗,也就是公务员。你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发的,不属于单位。

2.合同工属于临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3.福利待遇:

(1)合同制工人享受的一切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不变,待遇不变,受法律约束;

(2)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如遇政策调整,可相应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具体支付由国家规定。另外根据各单位自身情况,还有一些节日补贴之类的,看单位效益了

4.编制是指职工编制,是指单位的正式职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岗位级别高于合同制。

扩展数据:

营业机构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林水利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运输、城市公用事业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国家一般开支外,还有一些事业单位,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职业准备

百度百科-合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