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主持艺术考试政策

法律分析:艺术类专业均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成绩、艺术类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进入档案的考生。学校认可教育部同意的省级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招收不同专业的学生。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包括舞蹈、音乐、设计、绘画、动画、书法、戏剧影视、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

1.对舞蹈、音乐学、设计、绘画、动漫、书法法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同分学生,按文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同分学生。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 cm,女生不低于165 cm。

2.戏剧影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投档范围内,按文化成绩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1.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以文化成绩为基础录取相同分数的学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河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所有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统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中外合作办学的艺术类专业都是全英文授课,对学生的英语基础有要求。其他语言的考生要慎重申请。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有专业志向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五条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通过广播、电视、函授和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第二十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学习年限和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业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