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12中考加分和优抚政策的通知

辽宁锦州2012中考加分及优抚政策通知:

《锦州市201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了明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加分政策和优待政策”。

加分政策措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烈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援疆干部子女(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加10分。居住在少数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时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获得一项加分,不允许重复加分。加分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优惠政策措施: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10分录取。

驻晋高校现役军人和博士子女优待办法,按《市委关于驻晋高校现役军人和博士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执行。现役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民工子女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参加中考,享受与城镇学生同等待遇。

考生同时符合加分政策和优待政策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重复享受。